概述
中國公務員職務的一種,屬於綜合管理類非領導職務序列, 級別相當於領導職務的副 科長(副鄉長、副鎮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第十七條規定:“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 巡視員、副巡視員、 調研員、 副調研員、主任科員、 副主任科員、科員、 辦事員。”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四條規定:“(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獲得 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
級別職位
級別
副主任科員是一個行政級別,在政府編制序列裡面,公務員最小的是辦事員,依次為(一)國務院總理:一級;(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職位
級別是副科級,但副主任科員屬於非領導職務的副科級,比一般副科級矮一頭。副科級領導職位可以參考:
1、副鄉長、副鎮長、鄉鎮副書記,人大副主任,
2、縣區的各局(民政局、勞動局、財政局等)的副局長,法院副院長
3、市級各局(民政局、勞動局、財政局等)的各科室副主任。
副科級非領導職位,鄉鎮裡應該是沒有的,區縣以上黨政機關單位的各科室主任一般是副科級以上,這些科室主任的手下有時允許存在副主任科員、正主任科員。如果在國務院,副縣級科員也是很常見的。
任職條件
副主任科員應具備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升職條件
提升主任科員,一般要求任副科級職務三年以上。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第十七條規定:“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