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將標準名稱改為《剪羊毛機第3部分:技
術條件》;
——將原標準中的。本標準”改為“本部分”。
本部分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部分由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歸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趙力軍、海玉榮、楊德文。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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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 基本參數
4 技術要求
4.1 一般要求
4.2 主要零、部件
4.3 裝配要求
5 試驗方法
6檢驗規則
7標誌、包裝與貯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