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
傳統觀點認為剩餘價值的生產僅在資本主義社會存在,在其他社會,尤其是作為資本主義取代者的社會主義社會並不存在。可事實並非如此。社會主義社會仍然廣泛存在剩餘價值的生產,不僅“資本主義經濟”存在,而且公有制經濟和個體經濟也存在。社會主義社會仍然存在僱人做工的私有企業、合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等傳統觀點所指稱的“資本主義經濟”,它們當然生產剩餘價值,這一點眾人皆知。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主體,而它亦生產剩餘價值,因公有制企業的職工並沒有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將自己創造的價值全部占有,而是留一部分成為企業利潤和國家利稅,而這實際就是公有制企業職工創造的剩餘價值。社會主義社會,個體經濟的業主也要向國家納稅,而其所納的稅實際就是個體經濟的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社會主義社會,不管是公有制經濟還是私有制經濟,勞動者創造的價值實際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自用價值,滿足自身及家庭的需要;另一部分則為剩餘價值,成為企業利潤及國家財政收人的源泉。如果勞動者創造的價值不夠或僅夠滿足自身及家庭的需要,沒有一點剩餘,那么企業就掙不到任何利潤,國家財政也不會有一文錢的收入,從而社會經濟就會停止運行,國家機器就會停止運轉。準確含義
第一種,從價值的創造者而言
“剩餘價值”是與“自用價值”相對的概念,指勞動者創造的超過自身及家庭需要的那部分價值;如勞動者創造的價值不夠或僅夠滿足自身及家庭的需要,沒有一點剩餘,那他便沒有創造剩餘價值。如工人創造的價值若還不抵其工資,他便沒有創造剩餘價值,只有創造的價值比工資多,他才創造了剩餘價值。
馬克思說:剩餘價值是僱傭工人創造的被資本家無償占有的超過勞動力價值的價值。這裡的剩餘價值,即資本主義的剩餘價值,本質上也是勞動者創造的超過自身及家庭需要的那部分價值,因勞動力價值是由維持勞動力的生產和再生產所需要的生活資料的費用決定的,其中包括勞動者本人的培養、教育費用和維持其家庭成員生活的費用,而這恰恰就是勞動者創造的價值中超過自身及家庭需要的部分——自用價值。故對剩餘價值的新舊兩種解釋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區別僅在於:舊解釋是剩餘價值之特殊,無普遍適用性,僅可解釋資本主義的剩餘價值;而新解釋則為剩餘價值之一般,具有普遍適用性,可解釋一切與自用價值相對的剩餘價值。第二種,從價值的載體而言
指與“已用價值”相對的概念,指物品經利用後所剩的價值。這種含義不如第一種含義常見,但在電視、報刊、書籍及日常生活中也時有出現。如2000年12月12日早上8時之前,中央電視一台的“東方時空”節目曾報導有人回收“電子垃圾”再利用而取得了良好效果,尤其是印度一男子竟用此而組裝成一輛機車,言此為利用垃圾的“剩餘價值”,這裡的“剩餘價值”顯然並非指勞動者創造的超過自身及家庭需要的那部分價值,而是指物品經利用後所剩的價值。我們有時會聽到有人把廢水的再利用稱為利用水的剩餘價值,把廢料、廢物的回收利用稱為利用物品的剩餘價值,此“剩餘價值”也是指物品經利用後所剩的價值。
“剩餘價值”的這兩種含義,一個是言人所創造的價值狀況,另一個則是言物品本身的價值狀況,名同而實異。由此而觀其適用範圍,便可看出:剩餘價值的生產並非僅存在於資本主義社會,在原始社會末期以後的各個歷史發展階段都一直存在。原始社會前期,生產力水平非常低下,勞動者創造的價值尚不能滿足自身及家庭的需要,人在很多時候處於忍飢挨餓的境地,故難以創造剩餘價值。原始社會末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勞動者創造的價值除滿足自身及家庭需要外,尚有少量剩餘,故能生產少量剩餘價值。剩餘價值的產生對社會發展產生了巨大影響,最明顯的便是戰爭得勝者不再將戰俘殺掉,而是將其用作奴隸為自己生產剩餘價值。封建社會,剩餘價值的生產廣泛存在,地主收的地租及國家收的各種捐稅,皆來源於農民及其他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資本主義的生產,眾所周知,其實質就是剩餘價值的生產。資本主義企業的利潤及國家的財政收人皆來源於工人及其他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社會主義社會,廣泛存在剩餘價值的生產,而且在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將更加離不開剩餘價值的生產,因那時會出現更多的職業種類,社會分工將更加細密,更多的人將離開物質生產部門而從事文教、衛生、公共服務等工作,如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不能創造更多的剩餘價值,那么許多社會必須的非物質生產性的工作將無法開展,整個社會機器將停止運轉。
地位和作用
剩餘價值在社會生活中居於十分重要的地位,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的多少是衡量社會生產力水平高低,人生價值大小及國家財力強弱的重要標尺。
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的多少是衡量社會生產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尺 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的多少與社會生產力水平的高低成正比。社會生產力水平越低,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便越少;而社會生產力水平越高,則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便越多。故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的多少是衡量社會生產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尺。以農業生產為例,一個勞動力一年的產出,原始社會,養活自己及家人尚感吃力;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產出雖有所提高,也不過除養活自己及家人外還能多養活幾個而已;而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因生產力的巨大發展,其產出養活幾十、幾百人也不成問題,現代已開發國家,百分之幾的農業人口便能滿足全國人口的糧食供應,便是明證。在這裡,農業勞動者創造的剩餘價值的不斷增長便標誌著農業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由其數量的多少便可判明農業生產力發展到什麼水平。
為社會創造的剩餘價值的多少是衡量人生價值大小的重要標尺 什麼是人生價值?對其具體解釋雖紛紜不一,但人的貢獻大、影響顯,則人生價值便大,卻是人人都同意的觀點。
而人為社會創造的剩餘價值越多,則貢獻便越大,影響便越顯著,故人生價值便也越大;相反,如人為社會創造的剩餘價值越少,則貢獻便越小,影響便越輕微,故人生價值也越小,如不能為社會創造任何剩餘價值,則人生便毫無價值。這樣,為社會創造的剩餘價值的多少便成了衡量人生價值大小的重要標尺。各類人中,正常人都能創造價值,但痴呆人、植物人卻不能,故其不但不能創造剩餘價值,反而需要靠他人供養而生活,因而其人生不僅可以說毫無價值,甚至可以說是“負價值”。正常人雖都能創造價值,但某些人,如歷史上的一些貴族、奴隸主、地主及現代社會的一些純粹“食利者”卻不去創造,自己卻過著奢侈豪華的生活,因其不但沒為社會創造剩餘價值,反而消耗社會的剩餘價值,故其人生也不僅毫無價值,而且為“負價值”,與痴呆人、植物人一樣,純粹為社會的附贅懸疣。創造價值的正常人,其創造的總價值包括自用價值和剩餘價值兩部分,人創造的總價值多,剩餘價值自然也多,在價值總量一定的情況下,自用價值多則剩餘價值少,自用價值少則剩餘價值多,二者成反比關係,人生價值的大小便也隨剩餘價值的多少一同變化。如,魏徵、包公、海瑞等歷史上的仁人志士及焦裕祿、孔繁森、周總理等大批共產黨員,公而忘私,先人後己,為社會作出巨大貢獻,自己及家人生活卻非常儉約,其自用價值非常少而剩餘價值非常多,故其人生便很有價值,倍受人稱頌、敬仰;而和坤、胡長清、成克傑等貪官污吏,損公肥私,雖說自己也創造價值,但因其通過貪污受賄把其創造的價值變為自用價值,剩餘價值的量便很小,甚至成為負數,故其人生便毫無價值,被永遠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被人唾罵。有的國家機關、文教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因擺脫不了傳統教條的束縛,認為只有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才創造剩餘價值,非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並不創造剩餘價值。故強烈反對筆者的這一觀點,認為他們自己沒有創造剩餘價值,按筆者的觀點,他們的人生便沒有價值,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其實他們沒有理解價值不過是表示有用性,即客體滿足主體需要的關係的範疇,任何人創造了社會需要的東西就都創造了價值,創造的價值不光能滿足自己及家庭的需要,還能滿足其他人的需要,就都創造了價值,絕非因你不是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就沒有創造價值、剩餘價值。國家機關、文教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工作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其效益遠大於自己所需,遠多於社會為自己支付的各類工資總額,怎么能說自己沒有創造剩餘價值?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餘價值總量是衡量國家財力強弱的重要標尺
如何衡量國家財力(注意:這裡指國家財力,而非指綜合國力)的強弱?目前,往往是用國民生產總值或人均國民收人來衡量,這遠不如用勞動者為社會創造的剩餘價值總量衡量準確。這是因為:國民生產總值雖確實與國家財力強弱密切相關,但在很大程度上又取決於國家的大小,國家很大(如舊中國),即使經濟落後,國民生產總值也會相當多,但因國民消費量也大,國家財力實際十分弱小,根本辦不成什麼大事。人均國民收入雖可準確反映國民的富裕程度,但如國家太小,即使人均國民收入很高,國家財力也不可能太強,辦不成什麼大事,仍會受制於人。如1990年海灣戰爭時,科威特雖人均國民收入很高,十分富有,但因是個彈丸小國,故國家財力並不強,無力抵擋人均國民收入比自己低得多的伊拉克的侵略而一度亡國。而剩餘價值總量實為國民生產總值減去國民消費總量所得之差,可準確反映國家掌握及可以調度的財富數量,可準確衡量國家財力的強弱。綜上所述,通過對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剩餘價值”概念的準確解釋,便可使這一概念的理論價值大大提高,不僅適用於資本主義社會,而且適用於其他社會,可解釋、解決經濟問題,而且可解釋、解決人生、社會等一系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