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所謂刻子,是指麻將牌中,某一玩家手中的三張同樣的牌形成的組合模式,例如:三張“六萬”、三張“么雞”、三張“紅中”等。對於牌本身的種類則並無限制,無論是“筒”、“萬”、“條”、“風”、“發”哪一類牌,都可以構成刻子。在右邊的插圖中,“發”和“九筒”都各自分別構成了刻子。產生“刻子”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全部由自己摸牌得到,稱為“暗刻”;另一種是摸到兩張相同的牌後,在其他麻將玩家打出同樣的一張牌後,將其“碰牌”而獲得,稱為“明刻”(例如,自己手中通過摸牌已有了兩張“五萬”,當牌局中有另外某人打出了一張“五萬”時,即可聲明碰牌而形成一個由3張“五萬”組成的刻子),明刻必須將這三張牌攤開亮明並放在自己的立牌(就是豎立碼好的13張牌)前,向另外三家明示。
意義
刻子在麻將術語中屬於基本術語,與“和牌”密切相關。在最普通的和牌形式中,刻子也是一種極為常見的牌型組合規則,與“順子”(同一花色的連續三張序數牌,如一萬兩萬三萬、五條六條七條等等)是和牌的兩種基本牌型組合。在一些特定的麻將番種計分規則中,往往需要有一個或數個刻子。如“大三元”(88番)中,牌型中需要同時具有“紅中”、“發”(也稱“發財”)、“白板”3副刻子;“全三刻”(24番)中,則要求必須有三副刻子,並且刻子只能由2、4、6、8之中的序數牌構成(如3個“二筒”,3個“八條”加3個“四萬”等等),“三風刻”(12番)要求三副刻子且都必須由風牌組成,”四暗刻“(64番)要求有4個暗刻,”三同刻“(16番)要求三個序數相同的刻子,雙箭刻(6番)要求兩個刻子且均由箭牌構成,以及雙同刻(2番)、雙暗刻、么九刻(1番)等等。在上圖中,就是一個雙同刻、雙暗刻同時出現的和牌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