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莊村

判官莊村位於河南省南陽市新野縣縣城東南部18公里。農業用耕地3500畝,林業100畝,道路占96畝。植物資源有蘆葦、蒲公英、車前草、朝天辣等。礦產資源有貯量豐富的黃沙,是建築的優質原料。

基本信息

位置面積

判官莊村位於河南省南陽市新野縣縣城東南部18公里,東北距五星鎮政府駐地4公里,北依魏樓村,南鄰湖北省襄陽縣朱集鎮翟灣村,東接孫樓村,西與新甸鋪魏灣村隔白河相望,東西長2公里,南北長2.5公里,總面積5平方公里。

建置沿革

判官莊村轄判官莊、北小崗、溧河口、南河、南小崗5個自然村,村委會駐判官莊。判官莊村原名龍王寨,清朝初葉,曾出過當朝判官,故改名為判官莊。1947年後,5個自然村由魏樓區的魏樓、孫樓、判官莊三村所轄,1955年6月,5個自然村合併,成立了判官莊農業生產合作社,1958年合作社改為生產大隊,1983年9月15日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至今。判官莊,原名張家莊,清乾隆年間,因出一判官,威振鄉里,後易名判官莊。村委會駐地。北小崗,清初,張姓自今新甸鋪鎮後張遷此定居。因位判官莊北面的一小土崗上,故名。溧河口,清嘉慶年間,張姓自今新甸鋪鎮後張遷此,因位於溧河交白河入口處,故名。南肖崗,清初,肖姓自安徽省定遠縣城肖巷遷此,在判官莊南高崗處居住,故名。南河,清初,張燈會自今新甸鋪鎮後張遷此定居。因村南近白河,故名。

人口民族

2007年,村委轄5個自然村,13個村民小組,704戶,2860人。其中男性1460人,女性1400人;漢族2854人,回族6人。總人口中,國小以下文化程度20%,中學文化程度70%,高中文化程度10%。有張、王、李、雷、盧、肖、韓、宋、劉9個姓氏。

自然狀況

判官莊村地處白河東岸,溧河東岸,太湖西岸,地勢平坦,交通便利,南陽—襄陽公路貫穿南北。土地分黃沙土和粘土,其中黃沙土占40%,粘土占40%。農業用耕地3500畝,林業100畝,道路占96畝。植物資源有蘆葦、蒲公英、車前草、朝天辣等。礦產資源有貯量豐富的黃沙,是建築的優質原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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