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審計師考試

初級審計師考試

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舉行,報名時間約為4月上旬。中、初級審計資格考試科目均為審計專業相關綜合知識(總量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審計理論與審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考試時間

2013年初級審計師考試

考試科目

初級審計資格考試科目為審計專業相關綜合知識(總量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報考對象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並滿足條件者,可申請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

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考試題型

考試的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其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混合選擇題、判斷題、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實務”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混合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科目內容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與內容均為“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包括:總量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包括: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採用同一套綱。根據對初、中級審計人員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分為初、中級資格共同考試內容和中級資格單獨考試內容。

資格證書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後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人事部印製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其他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核批准後,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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