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BN:10位[7503678542]13位[978750367854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12-1
定價:¥35.00元
內容提要
法律解釋是現代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的核心問題之一。本書首先討論了在解釋者具有主體性的前提下,刑法解釋理論應當進行怎樣的轉變,並且討論了如何從具體方法上保證正當(合法又合理)的解釋結論。
本書不僅研究方法具有創新性,很多結論也富有創造性。本書根據法律解釋結論不唯一的特點,提出了“正當性刑法解釋結論”的命題,根據加達默爾“解釋是一種創造”和解釋者具有主體性的觀點,提出必須正視解釋者的主體性;根據解釋者具有主體性和法律只具有相對客觀性的現實,提出將哈貝馬斯的“溝通行為理論”引入到刑法解釋中;根據真理是一種共識真理,提出應當構建法律解釋的“理想的溝通情境”,允許所有與解釋結論有利害關係者參與討論,所有討論者必須具有溝通理性。
編輯推薦
法律解釋是現代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的核心問題之一。本書首先討論了在解釋者具有主體性的前提下,刑法解釋理論應當進行怎樣的轉變,並且討論了如何從具體方法上保證正當(合法又合理)的解釋結論。
本書不僅研究方法具有創新性,很多結論也富有創造性。本書根據法律解釋結論不唯一的特點,提出了“正當性刑法解釋結論”的命題,根據加達默爾“解釋是一種創造”和解釋者具有主體性的觀點,提出必須正視解釋者的主體性;根據解釋者具有主體性和法律只具有相對客觀性的現實,提出將哈貝馬斯的“溝通行為理論”引入到刑法解釋中;根據真理是一種共識真理,提出應當構建法律解釋的“理想的溝通情境”,允許所有與解釋結論有利害關係者參與討論,所有討論者必須具有溝通理性。
作者簡介
楊艷霞,法學博士,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兼職律師。1991年獲得中國政治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91年獲得蘭州大學法學大碩士學位,2004年獲得中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供職於甘肅省公安廳,任教於蘭州大學法學院。先後出版《稅收與稅收犯罪》(合著)、《名師教案——刑法學》(獨著)、《司法考試歷年試題及歸類精解》(副主編)等著作,在《人民司法》、《學術研究》等雜誌上發表《刑法類推解釋方法之分析》、《個案法律解釋中理想溝通情境的建構》等文章。
2006年,獲得浙江工業大學“教學質量優秀獎”,“我最喜愛老師”榮譽稱號。
主要研究領域:刑法解釋學、有組織犯罪、稅收犯罪。
目錄
導論
一、問題的緣起
二、從法律解釋的普遍性看法律解釋的重要性
三、從法律適用、法律推理與法律解釋的關係看法律解釋的重要性
四、問題的意義
五、問題的研究現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