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分攤原則也是有補償原則派生出來的,不適用於人身保險。重複保險指被保險人以同一保險標的物向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保險人投保相同的保險,而且保險金額總額超過該保險標的價值的行為。運用方法
在實際運用中,保險人如何對損失後的賠款進行分攤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二種:1、比例責任制
比例責任制又稱保險金額比例分攤制,是各保險人按各自單獨承保的保險金額占總保險金額的比例來分攤保險事故損失的方式。計算公式如下:
某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該保險人的保險金額/所有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總和×實際損失
2、責任限額制
責任限額制也稱賠款比例分攤制,是指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單獨承保時的賠款額作為分攤的比例而不是以保額為分攤的基礎。計算公式為:某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該保險人單獨承保時的賠款金?所有保險人單獨承保時的賠款金額的總和×實際損失。
3、順序分攤制
按出單時間順序賠償,先出單的公司在其保險限額內賠償,後出單的公司只在其損失額超出前家公司的保險額時,再在其保險限額內賠償超出部分,如果在有其他保險公司承包,那么依據時間順序按照此方法順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