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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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為切實貫徹執行國家外匯管理局2003年8月5日印發的《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嚴格規範出口收匯核銷管理,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出口單位備案登記 -
出口收匯核銷
出口收匯核銷,是指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在每筆出口業務結束後,對出口是否安全、及時收取外匯以及其他有關業務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的業務。2012年,國家外匯管理局、...
流程 辦理 -
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
出口單位填寫核銷單後因故未能出口的,出口單位須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單註銷手續。 出口單位報關後,必須及時將有關報關單、匯票副本、發票和核銷單存根送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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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貨物收匯管理
出口貨物收匯管理是指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外匯管制的要求,通過海關對出口貨物的監管,對出口單位的收匯是否按規定上繳國家而進行監督的一種管理制度。
定義 出口貨物收匯核銷範圍 出口貨物收匯管理規定 出口貨物收匯核銷程式 -
出口收匯核銷單
出口收匯核銷單,是由外匯局制發、出口單位憑以向海關出口報關、向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出口收匯、向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向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申報的有統一編號...
樣式 填制方法 最新規定 丟失處理 出口申領 -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
2012年6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4條,其中,第四、五、六、七條中關於退...
基本信息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 -
遠期收匯
4、凡未在外匯局辦理遠期備案的一律視為即期收匯。 1、辦理遠期收匯備案是在報關前還是在報關後? 答:辦理遠期收匯備案應在報關後。
遠期收匯 -
遠期收匯備案
出口項下遠期收匯備案:出口單位自貨物出口報關之日起預計收款日期超過180天(含)以上的,出口單位需向外匯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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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4.02.18由國家稅務總局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