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城市化

即"二次城市化"。 也稱"再城鎮化",是針對逆城市化而言的一個應對過程,使得城市因發生逆城市化而衰敗的城市中心區再度城市化的過程,是城市化、郊區城市化、逆城市化和再城市化四個連續過程的第四個過程。

具體過程

當城市化進程中,發展到一定水平時,過度集中帶來的不利影響開始凸現,城市發展開始傾向分散,最終導致逆城市化的過程,即城市的人口、工業商業等非農業資源逐步向農村分散,而城市中心區發展緩慢,甚至導致城市中心區開始逐步衰落。在此背景下,發生逆城市化的國家與城市的政府和公共部門通過採取各種積極的應對措施,包括調整不合理的產業結構,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第三產業,並積極開發城市中心的衰落區,在市域內實現人口再度增長,出現了所謂再城市化。總而言之,再城市化就是城市在城鎮化進程中,發生逆城市化之後進一步提升城市化的功能和內涵的過程。

具體實例與實踐

再城市化的過程和實踐,率先在一些城市化進展最早的西方主要工業化國家發生。例如,美國東北部地區的一些大中城市,在1980年代開始正視其自身經濟結構不合理和人口減少的問題,並由公共部門主導進行積極調整產業結構,發展高科技產業和第三產業,積極開發市中心衰落區,以吸引年輕的專業人員回城居住,加上國內外移民的影響,1980年至1984年間,就有紐約、波士頓、費城和芝加哥等7個傳統大型城市在城市中心區域內,再度歷史性的實現了人口的正增長,出現了再城市化的過程。與此同時,英國倫敦的人口在連續30多年下降後,於1985年起開始微弱增長,也出現了再城市化現象。在中國大陸,一些城市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也在某種程度上處於逆城市化和再城市化的階段。諸如,天津市調整城市產業結構,將分散布局在市區內海河兩岸的工廠倉庫整體搬遷至工業園區,在中心城區發展第三產業,並將海河流域發展成為第三產業的聚集區域,這種城市規劃的過程與再城市化的過程是一致的。另外,同樣是中國城市化較早的珠江三角洲地區,也有部分城市開始將再城市化列為城市規劃的議題進行探討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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