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口

再出口
re-export
使用總貿易體系記錄和編制進出口統計的國家,將外國商品輸入本國後未經加工而再向國外輸出。又稱復出口。再出口由兩部分組成,即從本國自由貿易區或海關保稅倉庫再出口和本國化商品再出口。
再出口對於資本主義國家,特別是那些擁有大量轉口貿易的國家來說,具有巨大的經濟意義。這是因為從事再出口的國家,不僅從其轉口貿易業務中可以獲得轉口利潤,而且從商品的過境中也可以得到收益。暫時進口的物品重新輸出國外,不作為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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