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復出口(Re-export)外國商品經過結關進入國內後,未經加工改制又向外國出口。再出口貨物可區分為本國化商品再出口與從海關保稅倉庫和自由區再出口兩部分。兩者同是外國商品輸入後未經加工改制又重新出口,但前者經過海關結關,後者則未經過海關結關。復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經營轉口貿易有關。 因此,本國化出口列入專門貿易的出口中,而從海關保稅倉庫和自由區出口則列入總貿易的出口中(見總貿易體系)。
由於所謂加工改制發生質變的概念並不明確,因此要在專門出口中準確地區分本國出口與本國化出口是相當困難的。
例如,在商店中出售的茶葉都是“拼配茶”,拼配需用機器,工序繁多,其加工分裝比將天然黃油與人造黃油拼合更為複雜,但輸入茶葉經拼配後再出口,只算作本國化出口,而輸入天然黃油,與本國人造黃油拼合後再出口,卻是本國出口。
涉及相關
ATA單證冊 《1972年貨櫃關務公約》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 《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 中間產品貿易 交易洽商 保稅倉庫 保稅制度 保稅加工貨物 保稅存放地 保稅工廠 保稅集團 出口創匯率 出口補貼 出口退稅 國際物流系統 國際直接投資 復出口退稅 托馬斯·曼 暫準進出口貨物 暫準進口貨物 來料加工 海關稽查 現匯貸款 給惠國成份 自由貿易區 自由邊境區 財務英語英漢對照表 財務英語英漢對照表 (R) 轉口貿易 進料加工貿易 間接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