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制體

典制體:政書的體例之一。以典制為中心,記述歷代典章制度及其因革損益。它以分門別類為表述上的特點,曾被稱為分類書。 中國史學上第一部有影響的典制體政書是唐代杜佑的《通典》,共200卷,分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計九門,門下有子目,子目之下又有細目。全書內容采自五經群史,上自黃帝,下至唐代天寶之末。

元初,馬端臨撰《文獻通考》,348卷,較《通典》有所增益。《通典》和《文獻通考》都是典制體政書,後人把它們同《通志》合稱“三通”。

南宋鄭樵《通志》,是紀傳體政書,典制部分稱為“略”。從全書性質上看,屬於紀傳體通志。

“三通”都有續作,至清代累計為“十通”。其中官修的有續三通接正三通敘述至明末,清三通接續至成書之時,即乾隆五十年左右。因《通志》為紀傳體通志,續作僅接續二十略這一部分。六部大書合計1560卷。清末劉錦藻又以個人之力成《續清文獻通考》400卷,續至清末。

此外斷代典制體政書始於唐代蘇冕的《會要》40卷,記唐高宗至德宗時事,宣宗時,又有《續會要》40卷,因其斷代成書,易於續作,後歷代多有撰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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