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具體審計計畫是依據總體審計計畫制定的,對實施總體審計計畫所需要的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所做的詳細規劃與說明。
具體審計計畫比 總體審計策略更加詳細,其內容包括為獲取充分、適當的 審計證據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項目組成員擬實施的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
具體內容
具體審計計畫應當包括各具體審計項目的以下基本內容:
(一)審計目標;
(二)審計程式;
(三)執行人及執行日期;
(四)審計工作底稿的索引號;
(五)其他有關內容。
應審核的事項
對具體審計計畫,應審核以下主要事項:
(一)審計程式能否達到審計目標;
(二)審計程式是否適合各審計項目的具體情況;
(三)重點審計領域中各審計項目的審計程式是否恰當;
(四)重點審計程式的制定是否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