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食論

兵食論

《兵食論》是一篇文言文,作者是明代李贄。“蓋有所生,則必有以養此生者,食也。有此身,則必有以衛此身者,兵也”《焚書·續焚書·兵食論》。

作品原文

民之初生,若禽獸然:穴居而野處,拾草木之實以為食。且又無爪牙以供搏噬,無羽毛以資翰蔽,其不為禽獸啖食者鮮矣。夫天之生人,以其貴於物也,而反遺之食,則不如勿生,則其勢自不得不假物以為用,而弓矢戈矛甲冑傑之設備矣。蓋有此生,則必有以養此生者,食也。有此身,則必有以衛此身者,兵也。食之急,故井田作;衛之急,故弓矢甲冑興。是甲冑弓矢,所以代爪牙毛羽之用,以疾驅虎豹犀象而遠之也。民之得安其居者,不以是歟!
夫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夫為人上而使民食足兵足,則其信而戴之也何惑焉。
至於不得已猶寧死而不離者,則以上之兵食素足也。其曰“去食”“去兵”,非欲去也,不得已也。勢既出於不得已,則為下者自不忍以其不得已之故,而遂不信於其上。而儒者反謂信重於兵食,則亦不達聖人立言之旨矣。然則兵之與食,果有二乎?曰:苟為無兵,食固不可得而有也,然而兵者死地也,其名惡,而非是則無以自衛,其實美也。美者難見,而惡則非其所欲聞。惟下之人不欲聞,以故上之人亦不肯以出之於口,況三令而五申之耶!是故無事而教之兵,則謂時方無事,而奈何其擾我也。其誰曰以佚道使我,雖勞不怨乎?有事而調之兵,則謂時方多事,而奈何其殺我也。其誰曰以生道殺我,雖死不怨殺者乎?凡此皆矯誣之語,不過欲以粉飾王道耳。不知王者以道化民,其又能違道以乾百姓之譽乎?要必有神而明之,使民宜之,不賞而自勸,不謀而同趨;嘿而成之,莫知其然:斯為聖人篤恭不顯之至德矣。
夫三王之治,本於五帝,帝軒轅氏尚矣。軒轅氏之王也,七十戰而有天下,殺蚩尤於涿鹿之野,戰炎帝於阪泉之原,亦深苦衛生之難,而既竭心思以維之矣。以為民至愚也,而可以利誘;至神也,而不可以忠告。於是為之井而八分之,使民鹹知上之養我也。然搜狩之禮不舉,得無有傷吾之苗稼者乎?且何以祭田祖而告成歲也?是故四時有田,則四時有祭;四時有祭,則四時有獵。是獵也,所以田也,故其名曰田獵焉。是故國未嘗有養兵之費,而家家收穫禽之功;上之人未嘗有治兵之名,而入人皆三驅之選,戈矛之利,甲冑之堅,不待上之與也。射疏及遠,手輕足便,不待上之試也ˉ殺擊刺,童而習之,白首而不相代,不待上之操也。此其視搏猛獸如搏田兔然,又何有於即戎乎?是故入相友而出相呼,疾病相視,患難相守,不得上之教以人倫也。折中矩而旋中規,坐作進退,無不如志,不待上之教以禮也。
歡欣宴樂,鼓舞不倦,不待耀之以族旗,宣之以金鼓,獻俘授域而後樂心生也。分而為八家,布而為八陣;其中為中軍,八首八尾,同力相應,不待示之以六書,經之以算法,而後分數明也。此皆六藝之術,上之所以衛民之生者,然而聖人初未嘗教之以六藝也。文事武備,一齊具舉,又何待庠序之設,孝弟之申,如孟氏畫蛇添足之云乎?彼自十五歲以前,俱已熟試而閒習之矣,而實不知上之使也,以謂上者養我者也。至其家自為戰,人自為兵,禮樂以明,人倫以興,則至於今凡幾千年矣而不知,而況當時之民歟!
至矣!聖人鼓舞萬民之術也。蓋可使之由者同井之田,而不可使之知者則六藝之精、孝弟忠信之行也。儒者不察,以謂聖人皆於農隙以講武事。夫搜苗彌狩,四時皆田,安知田隙?
且自田耳,易嘗以武名,易嘗以武事講耶?范仲淹乃謂儒者自有名教,何事於兵。則已不知兵之急矣。張子厚復欲買田一方,自謂井田。則又不知井田為何事,而徒慕古以為名,抵益醜焉。商君知之,慨然請行,專務攻戰,而決之以信賞必罰,非不頓令秦強,而車裂之慘,秦民莫哀。則以不可使知者而欲使之知,固不可也。故曰:“聖人之道,非以明民,將以愚之。魚不可以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至哉深乎!歷世寶之,太公望行之,管夷吾修之,柱下史明之。姬公而後,流而為儒,紛壇製作,務以明民,瑣屑煩碎,信誓周章,而軒轅氏之政遂衰矣。

作者簡介

李贄(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贅,號宏甫,又號卓吾,又別號溫陵曙上等。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不應會試。歷任共城知縣、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麻城。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雜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被誣,下獄,死在獄中。著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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