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命運取決於全體共有人的意志,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對共有物進行事實上或法律上的處分;(5)—般以有體物為限。不同於共有財產。共有財產既可以是有形財產,還包括無形財產(如著作、發明、發現等智力成果),還可以包括特殊形式的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參見“共同共有物”、“按份共有物”。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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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管理
共有物管理是指為維持共有物的物理機能,進而使其充分發揮社會的、經濟的功能而對之所謂的一切經營活動。一般來說,共有物的管理主要包括共有物的保存、改良、利用...
共物管理 管理方式 -
共有物分割
)實物分割。在不影響共有物的使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可以對共有物進行實物分割...的方式,每人分得一間房屋或數噸糧食。(2)變價分割。如果共有物無法進行實物分割,例如,甲乙共有一頭牛或者一輛汽車,實物分割將減損物的使用價值或者改變...
基本原則 方式 -
共有商標權
所謂共有商標權,是指數個主體對同一商標共同享有的商標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5條規定:“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
什麼是共有商標權 共有商標權的特徵 共有商標權的取得 商標權共有的性質 -
共有物分割請求權
共有物分割請求權是指共有人享有的請求分割共有物的權利。我國《物權法》第99條後段規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
特徵 性質 制度價值 -
按份共有物
按份共有物,“共同共有物”的對稱。是指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所享有的物。按份共有關係的客體。共有物的一種。按份共有人對按份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額享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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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利益準共有
準共有原本是物權法的概念,但是,在人格權法領域,也存在人格利益準共有關係。人格利益準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對同一項特定的人格利益共同享有權利...
概念的提出 概念和法律特徵 範圍 關係的法律調整 -
共有
共有是兩個以上權利主體對同一物共享所有權。對同一物都享有所有權的公民或法人為財產共有人,該物為共有物或稱共有財產。各共有人因共有而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為共...
簡介 法律特徵 分類 管理 分割 -
總同共有
總同共有指村、村民小組、鄉等社區範圍的居民全體為實現其共同利益對屬於其集體所有的財產,共同為全面支配的權利。總同共有主體對總同共有財產享有管理、占有、使...
概念特徵 主體內容 行使管理 四個權能 -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每個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共同共有一般是基於共同生活、共同勞動而產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
特點 種類 注意問題 區別 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