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共姬墓為一巨大土冢,遠看如一座小山,該墓當地人又稱皇姑墓。共姬原名伯姬,是春秋時期魯宣公的女兒,鰭成公的妹妹,嫁與宋共公瑕,稱共姬。
北魏酈道元《水經注》:“睢水又東經相縣故城南,宋恭(共)公患嚴重,為避水災宋遷都相城《今安徽淮北市》,宋共公6年(公元前583)春,遣執政大夫華元到魯國說親,欲娶魯宣公之女伯姬為妻;同年夏天,又派公孫壽送去訂婚禮物。次年二月,由魯國大夫季孫行父護送伯姬來相城完婚,改稱共姬。婚禮隆重,僅陪嫁女就送來12名,除魯國本身外,衛、晉、齊等大國也分別送禮來。
事跡
《春秋·襄公三十年》云:“五月甲午,宋災,宋伯姬卒。” 此處“宋伯姬”即魯伯姬。《春秋·襄公三十年》又云:“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此“宋共姬”亦即魯伯姬。伯姬究竟因何卒去?《穀梁傳》云:五月甲午,宋災,“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婦人之義,保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 她以生命捍衛了她那個時代的婦道。 共姬恪守婦道,對她的評價卻頗不一致。公羊、穀梁、列女均以為賢,《穀梁傳》云:“婦人以貞為行者也,伯姬之婦道盡矣。詳其事,賢伯姬也。”劉向《列女傳》頌曰:“伯姬心專,守禮一意,宮夜失火,保傅不備,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賢之,詳錄其事 魯伯姬於成九年嫁宋史稱為共姬,襄公三十年卒,前後四十年,死時約六十歲。
共姬墓地
位於淮北市發電廠內的王姬山南坡。此墓覆土成阜。儼如崗巒,墓地周長324米,坡高60米,占地面積10餘畝,其墳下有:“周宋共姬之神道”和“宋共姬墓”碑。“文化大革命”初期被砸壞,今無存。墓室的外廓南牆、西牆和部分東牆曾被挖開取石,在距墓室南34米的土層中發現一道東西方向12米長的1米見方的大石砌。在該墓已出土的墓石上發現有帶字的墓石數十塊,書體均系隸書。
從墓葬結構及墓字石的書體考證此墓為漢代大型墓葬,並非共姬墓,但也可能為疊墓,上為漢墓、下為共姬墓。1966年發現帶有“呂朱筆”、“看皿宋石”、“山陽玉敬”等墓字石5塊。1968年2月14~16日發現有“國王季”、“山陽”、“梧李高”、“山陽文小”、“魚目”等墓字石8塊。1975年7月4日相山公社文化站在西城大隊農民家中發現“山陽蔭伯子”、“碭張石”、“文陽”、“山陽齋文石”、“郡戌式張沛石”、“楊田伯”、“山”、“國王季”、“須陳”、“文陽”、‘伯子”等墓字石21塊。1979年6月發現“單父胡元”、“萬餘□種”2塊墓字石。墓字石的發現對研究古相城的歷史及我國書體的演變和漢字的簡化提供了可靠的實物資料,可惜至今倖存者無幾。
“共姬墓”是處很有名聲的歷史文化名勝,不但在當地很多人知曉,即使在一千多年前,中國古代著名地理學家酈道元也在其著作《水經注》中對該墓進行了詳細的記載。“共姬墓”的名聲其實是因一位名叫伯姬的女人而顯赫的。伯姬,春秋魯國魯宣公之女,成公之妹妹,魯成公9年(公元前582年)嫁給宋國共公,故名共姬。共姬嫁宋共公僅七年,宋共公就駕鶴西去了,此後,她恪守婦道,在宋四十年,很受國人擁戴。公元前543年,“宋宮中夜間起火。宮人見火起,勸共姬避之”。共姬說:“婦人之義,傅母不在,皆下火堂,火勢雖迫,豈可廢義?”但是等到傅母來時,共姬已焚死矣。“傅”、“母”不在。由於伯姬拘守著缺一個人陪伴,女人夜間就不能外出的禮法,於是便悽慘地送了命。這在今天看來,實在是愚蠢之極。但是,歷代封建統治者都對她這樣堅守禮法被活活燒死而大加喝彩。我國古代第一部撰寫婦女的著作《列女傳》,把共姬列入“貞順類”,直到清初,馬驌著《繹史》,猶把共姬事跡編撰為其中的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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