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共同加害行為的主體須為兩人以上。單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無論實施何種侵權行為都不能構成共同加害行為。共同加害行為的行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果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共同實施侵權行為,前者為侵權人,承擔全部民事責任。如果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共同實施侵權行為,兩者都是侵權人,但由前者承擔主要民事責任。根據共同加害人的行為性質,一般可將其分為實行行為人、教唆行為人和幫助行為人法。
第二,共同加害行為的行為人須具有共同過錯。這種共同過錯可以是共同故意,也可以是共同過失,還可以是故意與過失的混合。但共同侵權無須共同侵權人有意思聯絡,這就是民法上的共同侵權與刑法上的共同犯罪的區別。
第三,共同加害行為須具有關聯性。共同加害行為具有關聯性,是指共同加害人的加害行為指向同一侵害對象,且結合起來共同造成了損害結果。如果兩個以上行為人的加害行為互無聯繫,則當然不能構成共同加害行為。
第四,共同加害行為須造成了同一損害結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加害行為只有在造成了同一損害結果時,才能構成共同加害行為。即使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加害行為指向同一侵害對象,但造成的損害互無關聯時,這些加害行為也不能構成共同加害行為。
相關詞條
-
共同危險行為
共同危險行為是指數人共同實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並造成損害結果,而實際侵害行為人又無法確定的侵權行為。 共同危險行為成立後,雖然真正侵害行為人只能是其...
概述 含義 正確認定 法律效果 構成要件 -
共同侵權行為
《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該條規定並沒有對共同侵權行為的概念作出更明確的界定,一般認為,所謂共同...
提出問題 立場選擇 連帶責任 -
共同侵權
共同侵權行為是指加害人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權益造成損害,加害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包括兩個或...
基本介紹 歸責基礎 責任承擔 理論觀點 各國規定 -
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含兩人)以上的訴訟。在通常情況下,民事訴訟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糾紛中,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均為兩人以...
簡介 普通訴訟 -
共同過錯
共同過錯可根據加害人之間有否意思連絡而分為有意思連絡的共同過錯和無意思連絡的共同過錯。也叫共同侵權行為,或叫共同致人損害,就是兩個以上的人由於共同的過錯...
什麼是共同過錯 共同過錯的基本特徵 -
共同過錯
構成共同過錯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加害人,而且加害人必須是具有行為能力的人。 共同過錯可根據加害人之間有否意思連絡而分為有意思連絡的共同過錯和無意思連絡...
什麼是共同過錯 共同過錯的基本特徵 -
一般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才能成立。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為、有損害事實的存在、加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四個方面。一、有加害行為 加害行為又稱致害行為,是指行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權利受到損害...
-
民事責任構成要件
,分析加害人的行為是否具有違法性、是否對受害人造成損害、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因果關係和違法。黃立教授認為應包括:加害行為、行為違法、故意或過失、責任能力...性問題(加害行為)在現代民法上,學者認為,由於民法調整的私人利益關係,不應...
民事責任構成要件的概念 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民事責任各構成要件的理解 -
相當因果關係
危險行為、共同加害行為、假設因果關係、超越因果關係、聚合因果關係...行為 共同加害行為,情況較為複雜,多個被告共同實施某一加害行為時...、共同危險行為 在共同危險行為,例如甲與乙在狩獵時,同時向某一方向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