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保障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六)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離)休的相關政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落實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及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制度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離)休的相關政策。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制度,推行博士後制度並負責管理協調工作;貫徹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有關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配偶、子女安置有關政策,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九)負責管理許可權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及相關配套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的有關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貫徹實施國家榮譽制度,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全市行政獎勵、表彰工作。
(十)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和相關辦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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