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色、聲、香、味、觸、法六者, 稱為"六境", 它們是六根作用時不可少的境界, 即眼能視色, 耳能聞聲, 鼻能嗅香, 舌能嘗味, 身有所觸, 意有所思所念。 總之, 六境包含了一切可認知的對象。 "六境"有引誘眾生心思向外的可能, 即說它們易於蒙蔽眾生本有的真心, 由於有污染性, 所以又稱為"六塵", 因而"六境"又叫"六塵"。 "六根"與"六塵"的相互作用使眾生生出了種種虛妄分別心, 造作種種業因, 感受種種果報。
分析
佛告舍利弗說, 六根六塵都是由真空實相上幻化出來的虛妄法, 本來並非實有, 如果能夠了解引理, 雖有六根對待諸塵, 但仍可以不受諸塵所染。 最終能夠做到眼見色塵而平等一如, 由不起分別而視天界地獄相等; 耳聞聲塵而不作分別, 無論他人是毀是譽, 終歸不起欣喜心、沮喪心; 鼻聞香塵而不作分別,能使廁室化作香殿; 舌嘗味塵而不揀擇甘苦; 身感觸塵而無意於澀滑軟硬, 以至能夠令刀箭化為天華; 意觸法塵, 而不隨逐諸法, 由不隨虛假打轉, 心中自定, 陶冶涵養,終歸顯出真心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