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資金

美國公路資金採取分級管理的辦法,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有公路基金。

來源

徵收公路使用者稅

這種方法為美國、日本和西歐一些國家所採用。美國徵收公路使用者稅包括汽油稅、車用潤滑油稅、輪胎稅、零配件稅、汽車購置稅、汽車占有稅、牌照稅、汽車營業稅、重型汽車特別稅等,其中汽油稅的比重最大,約為全部稅收的50%。美國的公路使用者稅基本上全部用作公路資金。由於汽車保有量大、收稅多,美國是世界上公路資金最多的國家,1980年公路費用達390多億美元(占國民生產總值1.5%),其中公路建設費用占51%,養護費用28%,科研與管理費用21%。

此外,美國還有一小部分收費公路,由私人集資修建,建成後向過路汽車收通行費。

日本和西歐一些國家同樣採取徵收公路使用者稅的方法籌措公路資金。但法國和日本除徵收公路使用者稅用於普通公路的修建和養護以外,高速公路則完全由私人集團貸款修建。建成投入使用後,採取收通行費的辦法償還本利。例如日本的高速公路和大橋,經政府批准由四個道路公團(日本道路公團、東京高速公路公團、阪神高速公路公團、本州四國連路橋公團)、若干地方公共機關和30個當地道路公團貸款修建並經營管理。目前,收通行費的公路收費期限一般規定為30年,期滿以後交國家統一管理使用。

靠國家投資和撥款

蘇聯和東歐一些國家採用這種方法。蘇聯不同類別公路有不同的資金來源:①國道公路的新建、改建全部由國家基本建設投資撥付。在第10個五年計畫期間(1976~1980年),每年國道公路基建投資 17~18億盧布,占國家基建投資總額的1.5%左右。公路建成後,交給各加盟共和國管理,公路的修理養護費用列入各加盟共和國財政預算,按標準定額支付。②各加盟共和國和州的公路建設,除基建投資撥款外,還可以從地方汽車運輸單位(國營農場除外)的運費總收入中扣出2%,作為道路專用資金。加盟共和國和州的公路,其養護費用列入財政預算。③地方道路的修建和養護依靠民工建勤進行。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於1958年11月26日發布命令,把原來單純由農村居民建勤的辦法,改為由集體農莊、國營農場、工業部門、運輸部門、建築部門,以及其他企業和經濟組織參加道路修築和維修的辦法。

公路基金

中國根據自己的國情確定公路資金徵集方法,有以下幾種:①國家和地方的基本建設投資。如1950~1956年,公路基本建設投資占國家基本建設投資的 2%。②養路費。由公路部門向專業運輸部門、擁有汽車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運輸專業戶收繳養路費,費率一般為運輸總收入的10%~15%。③民工建勤。國家規定公路沿線 15公里範圍以內民眾每人每年建勤5天,義務承擔公路修建養護工作。④採用“民辦公助”方式修建縣鄉公路。縣鄉公路由當地民眾自己修建,國家補助少量資金,作為外購材料和雇用技術工人用。⑤由有關部門或地方政府籌集資金修建高速公路和獨立大橋等,建成後向使用者收通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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