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登記管理辦法

為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從業管理,促進監理市場有序發展,制定《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登記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11年10月10日由交通運輸部以交質監發〔2011〕572號印發。《辦法》分基本要求、從業登記、業績登記、監督管理、附則5章21條,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辦公廳《關於完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崗位登記制度並開展崗位登記工作的通知》(廳質監字〔2005〕131號)中的附屬檔案《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崗位登記制度(試行)》予以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交質監發〔2011〕5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長江航務管理局:
現將《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登記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登記管理辦法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從業管理,促進監理市場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取得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從業登記和業績登記。
從業登記是指與監理企業建立契約關係的監理工程師,聲明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從事工程監理或相關業務活動的起始記錄。
業績登記是指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項目中代表監理企業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從事監理工作的記錄。
第三條 工程項目總監、副總監、總監代表、駐地、副駐地和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在項目中標監理企業進行從業登記和業績登記。
第四條 交通運輸部工程質量監督局(以下簡稱部質監局)負責建立和完善登記管理制度及網路登記系統,監督、檢查和指導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省級質監機構)的登記工作。
各省級質監機構負責本地區監理工程師登記的具體工作。其中,從業登記由監理企業註冊地的省級質監機構負責,業績登記由負責工程項目監督工作的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項目質監機構)負責。
第五條 登記工作依託部質監局網路登記系統進行,遵循個人錄入、企業覆核、質監機構審核的原則。監理工程師對其錄入和填寫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章 從業登記

第六條 申請從業登記的監理工程師應正式受聘於一家監理企業,依法與企業簽訂勞動契約,企業為其正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離退休人員除外,屬於企業內部人事調動或事業單位編制情形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第七條 申請人通過虛假手段獲得監理資格證書的,提供虛假登記資料的,違反規定同時受聘於兩家以上企業的,信用評價周期內從業承諾履行狀況很差(信用評價累計扣分大於等於24分)的,仍在刑事、行政處罰期內的,或在職的國家公職人員,省級質監機構不得予以登記。
省級質監機構發現已登記的監理工程師有上述情形的,應當直接註銷登記,並告知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本人。省級質監機構應對直接註銷從業登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監理資格證書號、註銷原因等情況進行記錄備查。
第八條 申請從業登記時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監理工程師從業登記表(格式見附表1、附表2);
(二)身份證件複印件(原件備查);
(三)監理資格證書和職稱證複印件(原件備查);
(四)勞動契約複印件(原件備查)和繳納保險情況證明(離退休人員除外,屬於企業內部人事調動或事業單位編制情形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五)其他需提交的資料。
第九條 省級質監機構收到監理工程師的從業登記表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第十條 自從業登記審核通過之日起,省級質監機構6個月內不受理同一監理工程師的從業登記註銷申請。已辦理過從業登記的監理工程師,其身份證件、監理資格證書、職稱等個人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辦理個人信息變更。個人信息變更由本人書面提出,所在監理企業覆核,報省級質監機構審核。監理工程師應按要求提供相關信息變更證明資料。
第十一條 監理工程師與監理企業依法終止勞動契約的,應當在契約終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監理企業提交從業登記註銷表(格式見附表3)。監理企業應在收到註銷表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工作並報省級質監機構辦理註銷手續。
監理工程師因其他原因離開監理企業的,自其離開之日起,企業應在20個工作日內向省級質監機構提交從業登記註銷表。
省級質監機構收到從業登記註銷表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註銷。
第十二條 監理工程師在原從業登記的監理企業註銷登記後,方可變更登記至其他企業。對於已進行從業登記的監理工程師,其年齡達到65歲時自動退出從業登記人員資料庫。監理工程師變更從業登記所在企業的歷史記錄可供社會查詢。
第十三條 監理工程師已離開監理企業,未在規定的時限內申請從業登記註銷的,監理企業應當及時向省級質監機構申請辦理其從業登記註銷。
監理工程師已離開監理企業,並向監理企業提出從業登記註銷,監理企業逾期未予以從業登記註銷確認的,監理工程師可持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向省級質監機構申請辦理從業登記註銷。

第三章 業績登記

第十四條 在工程項目上從事監理工作的監理工程師應在進場後20個工作日內,向項目質監機構提交業績登記表(格式見附表4)。項目質監機構收到監理工程師業績登記表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第十五條 監理工程師結束工程項目現場監理工作的,自其離開項目現場監理機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監理企業向項目質監機構提交業績登記截止表(格式見附表5)。質監機構收到業績登記截止表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監理企業逾期未辦理的,由項目質監機構責成其限期改正。
第十六條 監理工程師在一個工程項目的業績登記截止審核確認後,方可在下一工程項目上進行業績登記。未進行業績登記或業績登記尚未截止的項目,不作為監理工程師個人的完整業績。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省級質監機構應建立健全從業登記、業績登記相關管理制度,確保登記工作有序開展。從業登記、業績登記過程中經審核的電子信息與紙質資料信息具有同等效力。登記申請等相關紙質資料應保存3年。
第十八條 監理企業或監理工程師在從業登記、業績登記中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相應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信用評價管理。質監機構工作人員在登記管理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按違反質監工作紀律追究責任。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登記工作中的違規行為向質監機構進行舉報投訴。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部質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辦公廳《關於完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崗位登記制度並開展崗位登記工作的通知》(廳質監字〔2005〕131號)中的附屬檔案《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崗位登記制度》(試行)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1: 監理工程師從業登記表

監理工程師從業登記表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件號 ​
專業技術職稱 ​ 交通運輸部監理資格證書號 □JGJ □JGZ □JSJ □JSZ
通訊地址及郵編 ​ 聯繫電話 ​
本人已同 (單位名稱) 簽訂勞動契約,契約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現提出在該企業進行從業登記。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姓名) 已同我單位簽訂勞動契約,契約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單位已為其繳納 (保險名稱) 保險,並同意其在我單位進行從業登記。 監理企業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省級質監機構意見 (審核未通過的應說明原因) 省級質監機構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註:本表一式三份,監理工程師、監理企業、省級質監機構各執一份;在□內打√或×。

附屬檔案2: 監理工程師從業登記表

監理工程師從業登記表
(僅適用於人事調動方式時使用)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件號 ​
專業技術職稱 ​ 交通運輸部監理資格證書號 □JGJ □JGZ □JSJ □JSZ
通訊地址及郵編 ​ 聯繫電話 ​
本人已由 (單位名稱) 單位調至(企業名稱),工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長期),現提出進行從業登記。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調出單位意見 我單位同意 (姓名) 調至 (單位名稱) ,其 (保險名稱) 保險由我單位繳納。 企業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調入單位 (姓名) 已由 (調出單位名稱) 單位調至我單位,工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長期)。其 保險由 繳納,同意其在我單位進行從業登記。 企業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省級質監機構意見 (審核未通過的應說明原因) 省級質監機構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注本表一式四份,監理工程師、調出單位、調入單位、省級質監機構各執一份;在□內打√或×。

附屬檔案3: 監理工程師從業登記註銷表

監理工程師從業登記註銷表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件號 ​
交通運輸部監理資格證書號 □JGJ □JGZ □JSJ □JSZ
依法終止契約的情況 本人已與_____年___月___日同 (單位名稱) 依法解除勞動契約,現提出註銷在該企業的從業登記。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原企業意見:情況是否屬實) 企業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其他終止契約的情況 (姓名) 自 年 月 日起已不在我單位工作,現提出註銷其在我單位的從業登記。 離開原因: 企業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省級質監機構意見 (審核未通過的應說明原因) 省級質監機構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註:1.本表一式三份,監理工程師、企業、省級質監機構各執一份;在□內打√或×。
2.屬於“其他終止契約的情況”的,本表一式二份,企業、省級質監機構各執一份。

附屬檔案4: 監理工程師業績登記表

監理工程師業績登記表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件號 ​
是否從業登記在中標監理企業 □ 是□ 否 交通運輸部監理資格證書號 □JGJ □JGZ □JSJ □JSZ
本人已在 (監理企業名稱) 中標的 項目 監理契約段從事 (監理崗位)監理工作,現提出進行業績登記。監理工作起始時間為 年 月 日。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姓名) 已在我單位中標的 項目 監理契約段從事 (監理崗位)監理工作,監理工作起始時間為 年 月 日,現按規定辦理業績登記手續。 監理企業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單位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項目質監機構意見 (審核未通過的應說明原因) 項目質監機構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註:本表一式四份,監理工程師、監理企業、建設單位、項目質監機構各執一份;在□內打√或×。

附屬檔案5:監理工程師業績登記截止表

監理工程師業績登記截止表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件號 ​
是否從業登記在中標監理企業 □是 □否 交通運輸部監理資格證書號 □JGJ □JGZ □JSJ □JSZ
(姓名) 已於 年 月 日離開我單位中標的 項目 監理契約段。 離開原因: 工作評價: 監理企業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單位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項目質監機構意見 (審核未通過的應說明原因) 項目質監機構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註:本表一式三份,監理企業、建設單位、項目質監機構各執一份;在□內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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