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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委員會職能
根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實施辦法》和《公安部關於公安部督察委員會職責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督察委員會具體職責是:
(一)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二)審定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部署;
(三)發布有關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決定和命令;
(四)審議和批准警務督察工作年度計畫和執行情況報告;
(五)定期聽取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工作匯報;
(六)應當由督察委員會行使的其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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