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

公司制

公司制企業是一種以法人財產制度為核心,以科學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為基礎,從事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具有法人資格並依法設立的經濟組織。公司制具有兩個主要特點。第一,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是一個法人團體,具有法人地位,具有與自然人相同的民事行為能力。這是現代公司制的根本特點。第二,公司實現了股東最終財產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的分離。

定義

公司制(the corporate system)是現代企業主要的典型的組織形式。

公司制企業

我國法定公司形式有兩種,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只有一個自然人或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稱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股東應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及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需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股東應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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