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公務員法是我國五十多年來幹部人事管理第一部總章程性質的法律,在幹部人事制度發展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進一步健全了我國幹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為科學、民主、依法管理公務員隊伍提供了重要依據;進一步明確了公務員的義務和權利,為提高廣大公務員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進一步完善了公務員管理的體制機制,為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一支優秀人才密集、善於治國理政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提供了重要支撐。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05年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的通知(2006年4月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
附屬檔案一公務員範圍規定
附屬檔案二公務員登記實施辦法
附屬檔案三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
附屬檔案四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管理辦法
附屬檔案五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
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7年1月4日印發)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7年11月6日印發)
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8年1月4日印發)
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8年2月29日印發)
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8年2月29日印發)
公務員申訴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5月14日印發)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2007年4月4日國務院第173次常務會議通過2007年4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5號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人事爭議處理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總政治部2007年8月9日印發)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2004年4月8日印發)
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中共中央辦公廳2004年4月8日印發)
關於辦理擔任中央管理職務的公務員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央組織部辦公廳2006年5月26日印發)
公務員登記工作中有關問題的答覆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2006年7月17日印發)
關於沿用部分特殊非領導職務名稱的通知(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事部辦公廳2007年1月19日印發)
關於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6年8月20日印發)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6年8月22日印發)
關於印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名單的通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6年9月7日印發)
關於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列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範圍的通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2006年9月26日印發)
曾慶紅同志在全國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5年9月20日)
賀國強同志在全國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5年9月21日)
認真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實施方案確保公務員法順利人軌運行——在全國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6年4月13日)
在全國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工作會議結束時的講話(200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