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勞動法》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負責擬定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及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規劃和指導勞動力市場發展,提供公共職介服務,指導各類職介機構工作,建立城鄉統籌就業服務體系。對我市公民到境外就業和境外人員在我市就業實施管理。
三、負責指導全市各類企業勞動管理以及鄉鎮、社區勞動保障管理機構工作;辦理國家政策性安置勞動力工作和跨地區職工流動有關手續。
四、對全市企業職工工資及其它勞動報酬進行巨觀管理,擬定企業職工工資增長指導線方案,公布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勞動力市場價位,配合相關部門指導企業實行工資集體協商,指導企業搞好內部分配。
五、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全市技工教育和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工作;負責全市工人技能考核、技師評定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險體系建設,指導社保經辦機構開展工作。
七、負責協調全市各類企業勞動關係,管理勞動契約、集體契約,預防調處勞動爭議,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勞動監察,維護企業與職工雙方合法權益。
八、管理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信息工作,分類上報統計信息及勞動和社會保障發展預測報告。
九、負責接待處理職工民眾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來信來訪。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或上級勞動保障部門授權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文秘、值班、信息宣傳、檔案、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年鑑(地方志)、安全保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本局財務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承擔編制部門財務預決算草案工作;負責下屬單位財務預決算的審核;負責局各類資產的管理;負責局重點工作的協調督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組織建設、機構編制及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老幹部有關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局黨組、總支日常工作。
監察室
工作職責:一、貫徹和落實市委、市政府、市紀委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結合我局及下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訂本系統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和工作任務。二、協助局黨組和紀檢組抓好人社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對局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三、協助局黨組和紀檢組,督促機關科室及下屬單位領導班子建立和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基層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履行管理職能的情況監督檢查。四、受理對人社局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及其申訴,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五、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監督科
工作職責:牽頭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管理與分析;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勞動統計工作;擬訂轉移支付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審核下達資金分配方案;負責機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報工作;牽頭協調各類專項資金的審核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監督實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擬訂社會保障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基金監督制度;負責社保基金帳戶、基金收支餘額的管理督查工作;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
監察科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本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相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彙編及政策宣傳、培訓工作;擬訂勞動監察規劃和工作制度;擬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和勞務派遣管理規範,指導用人單位規範勞動用工管理;依法查處和督辦全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事件,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擬訂特殊工時審批操作規範;負責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牽頭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參與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審查國有集體改制企業、破產企業職工分流安置方案;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負責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協調全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依法維權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培訓,承擔勞動監察統計工作,編制勞動監察年度報告;承擔本局信訪接待等工作。
就業促進科
工作職責:擬訂全市促進就業、鼓勵創業的政策;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全市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規範職業中介的信息管理和發布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市場統計工作;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統籌就業的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再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做好失業統計工作;牽頭協調職工安置、就業幫扶及再就業工作。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組織開展農民工創業事跡宣傳報導和優秀農民工的表彰獎勵;協調做好農民工培訓、統計和信息工作;參與流動人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關工作。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能力建設規劃和政策;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及表彰激勵等配套政策;承擔全市有突出貢獻的技師、高級技師、技術能手的選拔和管理工作,參與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有關工作,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各類人員就業培訓政策;組織實施全市國家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制度、職業技能國家標準;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定級、考核和晉升工作。
人事管理科
工作職責:擬訂公務員隊伍建設規劃、職位分類標準和職務任免與升降、辭職辭退制度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負責辦理市政府授權管理的幹部任免手續;負責公務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市公務員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參與市政府各部門的工作目標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相關工作;完善公務員懲戒制度並組織實施,初步審核報請市政府批准的處分;執行公務員懲戒、申訴控告的有關規定;承擔對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監督工作;承擔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分行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編制事業單位用人計畫;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和人員聘用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聘上崗、考核、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各類人員的教育培訓;審核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參與大學生“村官”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統計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做好事業單位人員招錄的相關工作。
資源配置科
工作職責:擬訂全市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錄用計畫和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招考面試考官和命題專家隊伍建設;擬訂人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機關單位人員計畫;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事宜;承擔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安排等工作;承辦公務員交流、登記管理事宜;負責全市新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組織申報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軍轉安置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轉業軍官安置政策和安置方案並協調落實;組織實施轉業軍官的安置工作;協調、指導和督促垂直單位接收安置轉業軍官的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轉業軍官配偶的安置工作,協調隨遷子女的入學、入托工作;協助做好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安置工作;協調全市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
工資福利科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離退休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退職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受委託代管駐儀有關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機關事業單位有關社會保險政策的制定;指導監督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及退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年報;負責對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個人收入分配關係實行調控和監測;擬訂市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經營者收入管理辦法;擬訂最低工資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工資政策;參與勞動模範的推薦和評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