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意義
參照現行高考成熟的錄取制度,在方便高效的前提下,通過標準化和信息化的方式,確保最大限度地去人為干預,和為考生提供最大的方便,力求每個職位招到其所能招錄到的最合適和最優秀的人員。同時通過標準化測試,增加對考生知識機構、信息濾用、思維邏輯、信息技術、心理健康、性格品質等多方面的有效評測,在降低單位崗位錄取成本的情況下,提高崗位用人的最佳配比。是我國人事考錄製度改革和信息化的重要參考方向,有利於從根本上改變裙帶、世襲、人情和個人主觀偏頗等習慣力量對選人用人工作的影響。
報名
筆試前可根據招生職位表和報考要求,根據專業基礎選擇報考大類
所有招考職位除一般招考要求外,均根據所需人才類型進行大類劃分,考生在筆試前的報名階段,只需填報大類,無需填報具體職位。
1、網上報名
所有考生登入指定網站填寫和上傳相關資料,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報名系統根據報名信息,根據證書類型、編號等,自動匹配對應資料的真實性,完成系統初審。
2、資料上傳
各考點所在市州均安排專人和設備,為報名考生提供資料掃描上傳等服務。考生也可根據網報要求,自行掃描上傳所需資料。
3、報名費用
每人140元,使用網銀或支付寶等第三方平台線上支付。
崗位要求
1、所有職位報考要求均只能設定5項以內(年齡、學歷、專業背景、工作時間、從業資質),部分特殊職位經報中央批准,可以加設1~3項要求(語言要求、具體從業經歷等),且所有職位設定的要求,在正式確定前均需要提前三個月面向全社會詳細公布理由和必要性,公示期內如有值得商榷的異議,經討論後發回重審,確經討論無異議者通過並張榜,未在公示期內修改至合理合規的招考要求一律無效。從初次公示到重審、再公榜的周期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二次公榜後,仍存明顯不妥和異議的,取消招錄限制,按一般招錄標準進行。
2、一般不作民族、性別、體貌特徵等限制。一般職位年齡上限不應低於35歲,部分崗位如中醫藥、傳統文化、史學類、哲學類等對從業年限資歷要求更高的,年齡上限應適當放寬,男性不低於45歲,女性不低於40歲。
3、具體崗位對應的專業技術從業資歷要求應按照《公務員崗位招錄要求明細表》提出,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放寬或增加要求,但不提倡對於可相替代的相近專業提出明顯的選擇性要求。
4、非技術性、綜合性崗位等技術要求一般的崗位,應不作具體專業限制,或僅作大類限制,如“高等教育階段為理工類生源”,“高等教育階段非體育生、藝術生”等。
5、對於具有一定技術和從業資歷要求的,可要求為“全日制本科工學學士”、“全日制文學碩士”、“計算機類碩士研究生”、“具有初級會計師證”等。
6、對於計算機、語言套用能力的要求,應同時接受各類相接近和等同的能力水平考試的成績。如CET4\CET6、全國英語等級考試、托福、雅思、GRE等,對於未能列入的考試成績,按照向下兼容的法則通用。也即,難度高或通過率低的考試成績,可兼容難度相對較低和通過率相對較高的考試。
7、所有未明確列入報考要求的限制條件,不得在後續階段的考錄考評環節以任何理由列為限制條件。
筆試
時間安排
1、一年兩次,每年春秋兩季各一次,具體為春分秋分第二周的周末兩天
2、周六、周日均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考試內容
1、周六:上午申論,下午行測;
(1)申論:滿分500分,語言文字基礎100分;公文寫作常識100分;評議綜述短2篇,100分;政論策論長2篇,200分。考察語言文字基礎、眼界高度、思維廣度、思想深度。
(2)行測:滿分500分,客觀選擇題100道x1分,判斷題50道x1分,主觀填空題50道x1分,主觀簡答20道x5分,主觀詳述題10道x20分。
2、周日:上午專業1(或基礎1),下午專業2(或基礎2)。
(1)專業1或基礎1:滿分500分,客觀選擇題100道x1分,判斷題50道x1分,主觀填空題50道x1分,主觀簡答20道x5分,主觀詳述題10道x20分。
(2)專業2或基礎2:滿分500分,客觀選擇題100道x1分,判斷題50道x1分,主觀填空題50道x1分,主觀簡答20道x5分,主觀詳述題10道x20分。
組織形式
1、全國各省市統一組織,考生可自由選擇報考所在地。考試地點不受職位所在地限制。
筆試評分
1、所有試卷均掃描成高清電子檔,評分均在平板電腦或大螢幕液晶電腦上,統一考評系統中進行。同一份試卷的同一道題目,由5名來自不同評捲地域和年齡的考官給分,評分時只能看到自己的給分,不能看到其他人員的給分,避免協同或商議。評分給出後,按一定算法得出最終評分。所有評分均可追溯至評分時間和人員信息,並保留十年評分記錄。
2、評分人員的選擇與安排,一定的從業或從教資歷,一定的學科背景和學術成就,評分人員經過計算系統歸類後,按照年齡層、資歷、學科背景等詳細分類,按設定比例隨機跨地域分配。確保閱卷給分的公平合理。
3、評分人員的獎懲條件。良好的閱卷和保密條件,合理適當的薪酬收入,嚴格的獎懲制度,可追溯10年的責任攸歸。。
4、筆試評分在考試結束後4周內全部完成並公布。
5、考錄系統根據報名人數和招錄崗位數量和限制條件,自動給出從中央、省、市、區縣、鄉鎮(街道)五級招錄批次的最低分數線。符合任何一批次招錄分數線的考生,可報名參加全國統一面試。
面試
1、按照筆試成績排名,根據招錄崗位3倍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數。面試時間持續4周。
2、評審安排
從全國各省市評審專家庫隨機調取和組編專家組,各省設一個城市為考點,每個考場安排15名專家,每位專家每半天根據中央考務安排,隨機調整一次組編及考場號。每周在全國範圍內調整25%的專家安排,每位專家至少被調整一次所在省市。
3、面試時間
每天面試時段均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在面試的四周內,每位考生必須參加10項基礎評測和選擇參加15項針對具體職位的專項評測,個體實際面試總時長為2小時到5小時。
4、評分規則
15項面試內容涵蓋所有職位的一般需求特質,所得分數均計入考生報考系統,在完成體檢、政審的具體職位報名時,系統將據以篩選考生可以報考的職位和進行排名。未參與對應職位所需面試項目的,則不能報考對應職位。
5、保障措施
所有面試過程均全程高清錄像,並存檔三年,實時公開上傳,隨時可供查詢調閱。所有評審及工作人員均實名簽署三年可追溯責任書。如有明顯失實評分,取消一切職務和待遇,終生不得參與考評工作。
體檢
1、招考錄用要求
所有考錄職位對體檢結果的要求均須按照全國統一規範的系統程式報送,對非特點崗位需要的職位,一律適用於10項基礎體檢項目;對符合特定崗位標準的招考職位,適用於特定崗位的標準化檢查要求,總項數不得超過規定的20項指標。未參與相應職位所需報考要求的體檢項目的,不得報考對應職位。對於因修改報告職位或參與調劑,而未完成相應體檢要求項目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追加體檢及錄入上傳結果。
2、體檢定點醫院
全國所有三甲醫院均默認為符合體檢資質的定點體檢醫院,所有三甲醫院均須在國家統一的體檢系統中錄入體檢結果,並由體檢醫院各級負責人逐級電子網簽,並對紙質報告簽章確認和掃描上傳備份。為確保體檢結果的真實合法,所有體檢醫師、醫療機構均簽署3年可追溯責任實名檢驗單,並將所有體檢結果存檔三年,隨時可供調閱。院方審簽人員公務員類體檢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如有明顯的違規作偽,將取消責任人的職稱評級;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
3、考生自行體檢
所有國家公務員統考體檢均由入圍總體筆試線的考生,根據其報考需要和主觀意願,自行安排時間前往自費進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者,可多次體檢,或者前往不同醫院多次體檢,歷次體檢結果均將錄入系統備份。對於明顯違規作假且達到相應處罰標準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政審
1、招考錄用要求
所有考錄職位對政審結果的要求,均須按照全國統一規範的系統程式報送,對非特點崗位需要的職位,一律適用於5項基礎政審項目;對符合特定崗位標準的招考職位,適用於特定崗位的標準化檢查要求,總項數不得超過規定的10項指標。未在規定時間內,向政審機構提供相應職位所需報考要求的政審項目的,不得報考對應職位。對於因修改報告職位或參與調劑,而需要追加相應政審要求項目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追加政審及錄入上傳結果。
2、政審定點機構
全國所有縣以上黨政部門負責政治審查的機構,均應接收履行政審工作的職責,並在國家統一的政審系統中錄入政審結果,並由該部門各級負責人逐級電子網簽,並對紙質報告簽章確認和掃描上傳備份。為確保政審結果的真實合法,所有經手人員均簽署3年可追溯責任實名政審單,並將所有政審結果存檔三年,隨時可供調閱。審簽人員對公務員報考政審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如有明顯的違規作偽,將取消責任人的職稱評級;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
3、考生自行政審
所有國家公務員統考政審均由入圍總體筆試線的考生,根據其報考需要和主觀意願,自行安排時間前往自費進行。政審費用由政審機構收取,每項5元。考生對政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前往不同政審機構送審,考生可選擇租住地、工作或學習地點、戶籍所在地、房產所在地、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等政審機構送審。歷次政審結果均將錄入系統備份。對於明顯違規作假且達到相應處罰標準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動態錄取
面試、體檢、政審通過後,根據總成績分批次按地域動態報錄。也即,將傳統的先報考具體職位再考試的方式轉變為,先按可報考大類參加考試,通過總體筆試入圍線的人,再根據面試、體檢、政審各環節所獲得的評定情況,分批次填報符合要求的崗位志願,並完成錄取。總體筆試入圍線根據總招考職位人數的10倍確定。
報考意願
“報考意願”須同時按照排除法、選取法、多條件綜合法設定並上報,而不用作具體職位選報要求。
1、排除法
考生可在報考系統中,設定一些考錄參數作為排除項。如崗位名稱(如文秘)、所在區域(如偏遠山區)、級別、規定工作年限(如五年以上)、崗位性質(如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特點(如倒班制)等等。
2、選取法
考生可在報考系統中,設定一些考錄參數作為選取項。如專業類別(如專業不限)、所在區域(如街道辦)、級別(如副廳級)、規定基層工作年限(如兩年以上)、崗位性質(如人民團體)、工作特點(如現場一線崗位)等等。
3、多條件綜合法
考生可對排除內容設定排除前提或選取前提,如崗位在北上廣的,能夠接受哪些指定排除項;崗位不是主任科員以上的,不接受哪些指定排除項;崗位不限定工作年限的,可以接受哪些排除項;同時滿足那幾項條件的,可以接受哪些情況,或者排除哪些情況等等。
分批錄取
1、錄取根據從中央到基層的順序,分為中央、省(直轄市)、市州、區縣、鄉鎮、街道(村寨)六個批次。
2、各批次下,根據所在區域、職位大類、專業大類、從業要求等二級分類,按批次進行平行錄取,同時獲得各二級分類錄取資質的,可在符合的崗位中作進一步明確選擇範圍。
3、二級分類下,是具體崗位錄取。各批次按先後順序開始錄取工作,系統將根據考生報考意願、所屬大類、報考意願、筆試分數、面試成績、體檢及政審結果,按順序參與錄取。
4、考生可以提前通過線上網簽放棄指定一級、二級或具體職位批次的錄取。對於已經被上一批次錄取,而要求退回進入下一批次錄取的,須提前網簽退錄;已在某批次獲得入圍排錄資格,卻要求放棄的,只能在開始下一批次層級的規定退錄時間區域網路簽申退。
平行志願
1、每批次的各層級分類下,均有6個平行志願設定範圍,系統根據職位要求和考生設定情況,自動篩選匹配,全過程無人工干預,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動進行。
2、一個考生可同時被多個批次或崗位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選擇優先排序,系統將根據各考生的優先排序,自動擬定錄取方案。
3、被擬錄用的考生可根據個人意願和考評情況,重新調整兩次優先權,系統也將動態更新新的錄用方案。在規定時限結束後,系統將鎖定調整後的擬錄用結果,作為正式錄用結果。
4、該批次未錄取的考生,可根據考生的其他批次的志願,自動進入下一批次的報考。所以要求每一批次的考生均須在填報志願時,審慎、完整地填寫各批次志願,對於存在部分志願或批次放棄選填的,系統將強制讀秒迫使其了解相應告知事項後,網簽確認放棄報告須知事項認知書,同時告知已錄取而主動放棄的後果及責任。
志願填報
1、分批次報考時,要求線上填報具體職位。填報職位時,系統將根據考生各項情況自動判斷和告知考生不符合的條件,並根據實時報名人數和結合考生各項情況,給出參考報名建議及錄取率分析參考數據。
2、考生可下載安裝PC端軟體或移動app,登入並選擇相應參數後,軟體將根據考試報錄情況及選項,自動推送動態報錄;考生同時也可登錄專項頁面,查看各職位的實時報名情況和各項分類統計數據和直觀動態圖,以便最準確地判斷錄取幾率。
3、統計信息包括各批次、區域、職位報名人數及各考生具體分數、學業和專業背景、從業資歷等不含具體個人姓名身份等信息的報名情況。系統同時自動提供該職位目前的報考實時難度系統評估值,並給出考生本人的報考該職位的難度系統評估值,以資參考。
錄取確認
1、系統對於各職位已經錄取到位的考生將自動傳送告知簡訊和錄取軟體端反覆提醒確認,由考生網簽確認並反饋到招考部門。對於規定時間內未能及時反饋的考生,由招考部門逐一進行錄音電話通知,考生如果已通過錄音電話渠道或網簽確認放棄,則其職位將即時退回重新補錄。
2、已經被具體職位錄取,在正式錄取前的告知時限內,未提前申請放棄的,須按履職要求任職。違約不履職者,須承擔該崗位錄用成本,並在一年內不得重新報考。
線上公示
1、各批次在報考結束後,自動生成線上公示信息,公示期為5+5個工作日,也即為一個批次完成錄取的周期。6個批次全部將在60天內完成錄取並公示。
2、公示期結束後,消除網路各網頁可被搜尋和複製的公示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