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距離

公共距離

公共距離是指人們在公共場合的空間需求,是人際交往距離中約束感最弱的距離。除了在公共汽車、電梯等特定場合外,一般都在3米以外,如在公園散步、路上行走,還有演講者與聽眾、授課教師與聽課學生的距離等等。

常見的社交距離

美國人類學家、心理學家、方法意義學創始人霍爾博士通過大量事例說明,人在文明社會中與他人交往而產生的關係,其遠近親疏是可以用界域或距離的大小來衡量的。有一個實驗,在一間大廳里,有一排椅子,假定兩個陌生人先後進入大廳,如果第一個人坐在南側,另一人緊挨第一個人坐下的話,第一個人會本能地移開,與第二個人保持一定的距離。即使在擁擠的公共汽車上,當素不相識的人的身體緊緊貼在一起的時候,人們也絕不允許他人貼近自己的臉,特別是嘴唇和眼睛。這些情況都表明,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人體周圍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人際交往只有在這個允許的空間限度內才會顯得自然與安全。 社交距離分為四種:親密距離 、社交距離 、禮儀距離和公共距離。 1、親密距離 0~0.5米為親密距離。這是戀人之間、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以及至愛親朋之間的交往距離。親密距離又可分為近位和遠位兩種。 近位親密距離在0~15米之間。這是一個“親密無間”的距離空間,在這個空間內,人們可以盡情地表現愛撫、安慰、保護等多種親密情感。在這個空間內,人們可以彼此肌膚相觸,能直接感受到對方的體溫和氣息。戀人之間極希望處於這樣的空間,在這樣的空間裡,雙方都會感到幸福和快慰。遠位親密距離大約在15~50厘米之間。這是一個可以肩並肩、手挽手的空間,在這個空間裡,人們可以談論私事,說悄悄話。 在公眾場合,只有至愛親朋才能進入親密距離這一空間。在大庭廣眾面前,除了客觀上十分擁擠的場合以外,一般異性之間是絕不應進入這一空間的,否則就是對對方的不尊重。即使因擁擠而被迫進入這一空間,也應儘量避免身體的任何部位觸及對方,更不能將目光死盯在對方的身上。 2、社交距離0.5~1.5米為社交距離。在這一距離,雙方都把手伸直,還可能相互觸及。由於這一距離有較大開放性,親密朋友、熟人可隨意進入這一區域。 3、禮儀距離 1.5~3米為禮儀距離,人們在這一距離時可以打招呼,如“劉總,好久不見”。這是商業活動、國事活動等正式社交場合所採用的距離。採用這一距離主要在於體現交往的正式性和莊重性。在一些領導人、企業老闆的辦公室里,其辦公桌的寬度在2米以上,設計這一寬度目的之一就在於領導者與下屬談話時可顯示出距離與威嚴。 4、公共距離 3米之外為公共距離,處於這一距離的雙方只需要點頭致意即可,如果大聲喊話,是有失禮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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