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成立
原地方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的就業和人才服務管理機構將合併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2年11月2日公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原縣級以上人才服務和勞動力市場的各類工作機構加強整合,綜合性服務機構可稱為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方便勞動者求職就業和用人單位招聘用人。《意見》提出,綜合性服務機構可稱為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新建、改建服務場所的,應努力統一到一個場所中,實行專業化分工和一體化運作。區、縣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整合,建立統一的綜合性服務機構。《意見》再次重申,政府公益性就業服務應對城鄉所有勞動者免費,對就業困難群體提供就業援助,對用人單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務。
成立背景
在各地人事局和勞動保障局未合併之前,大部分地區的人事部門和勞動部門分別管理就業服務,其實人事部門下屬的就業服務機構多稱“人才市場”,主要針對大學生和幹部;勞動部門下屬的就業服務機構則稱為“勞動力市場”,主要針對企業職工。就業問題由兩個部門管轄,使得人才市場和就業市場工作有所割裂。如今,兩個市場的合併可以更好地推動就業工作的開展。現實狀況
我國已基本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並基本建成統一規範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業促進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我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覆蓋了98%的街道,96%的鄉鎮,95%的社區,許多行村聘請了專職或兼職的工作人員,構建起覆蓋中央、省、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五級管理、六級服務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網路,並建立起職業指導員、勞動保障協理員、職業信息分析師等工作人員隊伍。
此外,當前我國已形成全國統一的就業與失業管理制度。圍繞落實促進就業稅收新政策,進一步完善了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實行了全國統一樣式、統一編號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並將發證人群延伸到高校畢業生,建立了面向所有勞動者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實現勞動力資源的統一管理。同時實施了公共服務項目免費制度和就業援助制度,為各類就業困難人員開發公益性崗位,為零就業家庭成員提供即時崗位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