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勞務收費法

公共勞務收費法是一套通過制定和調整"公共勞務"的價格或收費標準,使"公共勞務"的使用狀況達到提高財政支出效益目的的法律。

定義

公共勞務收費法是一套通過制定和調整"公共勞務"的價格或收費標準,使"公共勞務"的使用狀況達到提高財政支出效益目的的法律。

目的

就是通過制定和調整"公共勞務"的價格或收費標準,來改進"公共勞務"的使用狀況,使之達到提高財政支出效益的目的.

使用範圍

政府對郵電、公路、自來水、環境衛生、 國家住宅、公園、教育、衛生醫療等部門提供的“公共勞務”,都可採用定價收費辦法管理。

定價類型

①免費或低價
適用於要求在全國範圍內普遍實行的公共商品。
平價
適用於即不鼓勵也不限制的公共商品。
如:公園、郵電、醫療、公路。
③高價
必須限制適用的公共商品。
如:某些國有稀有資源、捲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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