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

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由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業務辦理系統)和各地區政務服務平台組成。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是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總樞紐,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是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具體辦事服務平台。 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成立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小組,負責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頂層設計、規劃建設、組織推進、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等工作。

目標

2018年底前,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主體功能建設基本完成,通過試點示範實現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制定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統一身份認證、統一電子印章、統一電子證照等標準規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要求對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平台進行最佳化完善,為全面構建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奠定基礎。

2019年底前,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上線運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對接,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標準規範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營管理體系基本建立,國務院部門垂直業務辦理系統為地方政務服務需求提供數據共享服務的水平顯著提升,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框架初步形成。

2020年底前,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進一步強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部門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標準規範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營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國務院部門數據實現共享,滿足地方普遍性政務需求,“一網通辦”能力顯著增強,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基本建成。

2022年底前,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為總樞紐的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更加完善,全國範圍內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做到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台辦理,全面實現“一網通辦”。

架構

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由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業務辦理系統)和各地區政務服務平台組成。國家政務服務平台是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總樞紐,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是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具體辦事服務平台。

(一)國家政務服務平台。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統一政務服務門戶、統一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統一身份認證、統一電子印章、統一電子證照等公共支撐系統,建設電子監察、服務評估、諮詢投訴、用戶體驗監測等套用系統,建立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管理的標準規範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營管理體系,為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撐。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作為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總樞紐,聯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實現政務服務數據匯聚共享和業務協同,支撐各地區各部門政務服務平台為企業和民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以中國政府網為總門戶,具有獨立的服務界面和訪問入口,兩者用戶訪問互通,對外提供一體化服務。

(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業務辦理系統)和各地區政務服務平台。

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統籌整合本部門業務辦理系統,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公共支撐系統,統籌利用政務服務資源,辦理本部門政務服務業務,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與各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政務服務平台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業務協同,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辦理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政務服務業務。全國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相關信用信息系統等專項領域國家重點信息系統要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做好對接。

各地區政務服務平台按照省級統籌原則建設。通過整合本地區各類辦事服務平台,建成本地區各級互聯、協同聯動的政務服務平台,辦理本地區政務服務業務,實現網上政務服務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務服務平台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互聯互通,依託國家政務服務平台辦理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政務服務業務。

各級政府要依託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整合各類網上政務服務系統,向企業和民眾提供統一便捷的服務。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務服務平台按照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統一標準規範及相關要求,全面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其政務服務門戶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的政務服務門戶形式統一規範、內容深度融合,實現事項集中發布、服務集中提供。鼓勵各地區各部門依託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開展個性化、有特色的服務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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