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鏡下雷射止血術

內鏡下雷射止血術是指利用雷射凝固作用止血的方法。利用光能轉為熱能,使細胞水分蒸發,蛋白質凝固、變性,膠原纖維攣縮,小血管收縮閉合,導致機械性小血管閉塞或小血管內膜血栓形成,此外雷射有一定的壓力和衝擊效應,可達到止血的效果,現已很少套用。

麻醉方式及術前準備

1.麻醉方式
靜脈麻醉或咽部表面麻醉。
2.術前準備
(1)參照相關消化道內鏡檢查術(胃、腸鏡)前準備要求進行禁食/腸道準備。常規進行血常規、出凝血時間、凝血酶原時間及心電圖等檢查。
(2)操作者應了解患者的病史、體徵及可能的相關檢查結果,初步判斷可能的出血病因。
(3)向患者充分告知操作的過程以及可能的併發症,取得患者同意,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適應證

主要套用於急性非靜脈曲張性消化道出血患者。

禁忌證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和嚴重咽喉炎。
2.嚴重心力衰竭或嚴重的呼吸功能不全。
3.急性炎症,尤其是急性消化道炎症。
4.極度衰竭或休克未糾正、血液動力學不穩定。
5.嚴重脊柱畸形、降主動脈瘤、疑有食管或胃穿孔。
6.出血合併穿孔。
7.患者不合作或神志不清不能配合。

手術步驟

術前補充血容量,休克者待血壓回升後進行。插入內鏡後,給予去甲腎上腺素冰鹽水充分沖洗、吸引,確定出血部位後經活檢孔道插入石英光纖,導出雷射,距病變部位0.5~2.0cm照射,潰瘍出血者照射潰瘍邊緣及出血部位;裸露血管出血者,先照射血管周圍組織,後照射血管本身;腫瘤組織出血者,應凝固腫瘤組織表面所有滲血部位及邊緣組織。治療後觀察25分鐘,若無活動性出血即可退鏡。

注意事項

1.除出血部位外,還應凝固出血部位旁2~3mm範圍的組織。
2.雷射照射時間不宜過長,以免損傷組織。

術後併發症

可引起雷射性潰瘍、穿孔等併發症。

術後護理

1.術後留置胃管,48小時內間斷抽吸,仍有活動性出血者可行第2次治療。
2.術後禁食72小時。
3.給予抑酸劑及胃黏膜保護劑治療7~10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