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鋼殺醫案

內蒙古包鋼殺醫案

2014年3月19日,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2013年1月19日殺害包鋼醫院女醫生朱玉飛的兇手李某某因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經最高法核准死刑並實行立即執行,19日被執行死刑。該案從案發到最終執行,歷時1年零兩個月,終於可以告慰逝者。

基本信息

案情介紹

受害人朱玉飛受害人朱玉飛
2013年1月19日凌晨時分,兇手李興龍因瑣事毆打妻子並致其輕傷,後其妻被其子帶往醫院診治。二人離家後,李興龍撥打“120”急救電話,謊稱家中有病人需醫護人員搶救。
此時,內蒙古包鋼醫院急診科接到包頭市120指揮中心急救出診電話。醫院值班醫生神經內科主治醫師朱玉飛帶領120急救隊立即出診到達現場。
當朱玉飛等人到達李興龍家中後,李興龍持事先準備的菜刀對朱玉飛等人進行追砍,殘忍的將年僅35歲年輕女醫生朱玉飛殺害。作案後,李興龍將自家入戶門反鎖,並向室內釋放煤氣伺機引爆,後被接警趕至現場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判決結果

女醫生朱玉飛上門救人卻反被殺害的事件震驚社會。2013年3月11日,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同年4月2日,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李某某當庭提出抗訴後,後經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2014年3月19日李某某被執行死刑

事件影響

朱玉飛的不幸遇害,給她的家人、親友和同事帶來巨大的悲痛,事發數十天中,前往弔唁的各行各業領導、職工、親友及她診治過的患者不計其數。
朱玉飛所在單位包鋼醫院領導積極處理其身後事宜,陸續為其爭取追認內蒙古自治區十佳健康衛士、內蒙古自治區三八紅旗手、包頭市十佳醫生、包頭市三八紅旗手和包鋼集團公司先進生產者、包鋼集團公司巾幗標兵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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