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道德判斷發展學說

兒童道德判斷發展學說( developmental theory of children’s moral judgement),瑞士哲學家和心理學家皮亞傑提出的關於兒童道德發展的學說。認為兒童道德判斷的發展是一個有規律的過程,這個過程同他的認知發展的四個階段有著內在的聯繫,兩者都表現有階段性的特徵。在感知運動階段,嬰兒利用感知和動作來建構客觀世界。

與此相平行,嬰兒由於對人和物的客體化而產生對人的情感。在前運算階段,兒童開始運用象徵化的語言符號,能夠用重演的形式重新組織過去的經驗和行動,但思維具有不可逆性,而且直觀表象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其判斷。與此相應,在道德發展方面表現為他律的道德。在具體運算階段,兒童的思維具有守恆性、可逆性和整體性。與此相平行,出現了自律的道德,其特徵為:逐漸形成了相互尊敬的情感;在規則實踐和規則意識中開始懂得對不同觀點進行協調;意志參與道德情感和道德行為的調節。在形式運算階段,兒童已經可以離開感知的支持而進行命題的運算,可以超越眼前實際而把握事物的未來趨勢,並且在運算形式上組成反演與互反結合的可逆系統。與此相應,在道德發展方面,能夠對理想、觀念、意識形態產生感情,平等的公正感已發展到能依據不同情況作不同對待的公道意識;人格也得到發展,能為實現理想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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