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險

兒童保險

兒童保險,也叫少兒保險和小孩保險,就是專門為少年兒童設計的,用於解決其成長過程中所需要的教育、創業、婚嫁費用,以及應付孩子可能面臨的疾病、傷殘、死亡等風險的保險產品。 兒童保險是以未成年人作為被保險人的保險。與成人保險最大的區別在於:從保障的意義上說,成人保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未來創造收入的能力,而少年兒童尚不具備創造收入的能力。

保險概況

為避免人壽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很多國家都對兒童保險的壽險保額規定上限,中國法律的規定是5萬元(京滬穗等少數經濟發達城市是10萬元)。但含壽險責任的重大疾病保險保額不受此限制。

兒童保險 兒童保險

主要類型

兒童保險主要分為教育型的兒童保險和保障型的兒童保險,具體就是兒童意外保險、兒童醫療保險、兒童教育保險等。

兒童醫療保險

健康醫療保險可防範兒童成長過程中由於疾病而產生的醫療費用造成的風險,預防兒童在罹患疾病後不會因為經濟上的原因而無法得到優質、快速的醫療服務。

兒童意外保險

兒童對新鮮事物的好奇和缺乏規避危險的意識等特點決定了兒童的意外傷害事故較其他人群高。該類保險可以積極防範兒童成長過程中由於外部突發的意外事故而產生的風險。

兒童教育保險

孩子的教育是一件大事,是父母的重要責任和義務。教育的過程是持續的,背後所需要付出的經濟代價是高額和巨大的,需儘早準備。這就要求父母為孩子將來的教育費用作長期性的準備計畫,帶有強制儲蓄的概念,以確保孩子將來獲得高質量教育所需的資金。

主要作用

少兒身體機能發育不完善,抵禦疾病侵蝕的能力較弱,所以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風險加大,一些原來在成年人中發病率較高的疾病,已經呈現低齡化發展趨勢。

而且少兒生性好動,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又較差,再加上家長安全意識也不夠強,所以幼兒在日常生活中或者遊戲活動中發生意外的機率顯然較成人高,意外傷害已被視為幼兒的一大殺手。據調查顯示,具有發生率高、死亡率高的特點。如溺水、中毒、動物咬傷、建築物倒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玩耍打鬧致傷等,都是當前意外傷害和死亡的重要因素。

除了以上兩點為家庭帶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壓力外,日益增長的教育費用也成為家庭所面臨的一筆不小的開支,所以越來越多的家長認識到,通過保險儲蓄足夠的教育基金也是一條重要的途徑。

為孩子購買保險,不僅可以緩解困難來臨時的經濟壓力,而且也是為將來儲備一定的經濟保障。

購買事項

寶寶或學齡前兒童挑選保險時,除應注意保障要儘量全面外,還應遵守以下五點原則:

1、投保順序:先大人,後小孩。

在一個家庭中,父母是家庭經濟支柱,只有保障了家長的健康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談。每年為孩子交納的保費不宜超過家長的保費,如果不能兼顧,應以大人為主。

夫妻雙方購買適當保險後,還有經濟實力,應首先為孩子考慮購買醫療費用類和意外傷害保險。如果經濟允許,還可以考慮投保儲蓄型險種、教育金儲蓄類險種等。為子女購買養老金型險種應該是最後考慮的,當然越早買,成本越低。

2、繳費期間:不必太長。

家長給孩子購買的保險產品的繳費期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長大成人之後,可選擇自己合適的險種為自己投保。

3、保障期限:不宜過長。

得注意的是,作為家長,孩子的保額並不需要投保那么高,科學的方法是給孩子購買一些意外險、醫療險、少兒重大疾病保險、教育金即可。

4、保額不要超限。

以死亡為賠償條件的兒童保險,如定期壽險、意外險等,累計保額不應超過10萬元,超過的部分將被視作無效。10萬元的保額上限是保監會為防範道德風險所作的硬性規定。因此,在為孩子投保兒童險之前要先弄清楚孩子已經有了哪些保障。

5、不要忘記購買豁免附加險。

在契約期內,如果投保人發生意外或者因故喪失繳費能力,可以豁免未繳的保費,而且對被保險人的保險保障依然有效。這就是說萬一父母因某些原因無力繼續繳納保費時,中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具有豁免條款的兒童險對孩子的保障也繼續有效。

投保誤區

誤區之一:先給孩子買保險,大人不急

許多父母都認為孩子柔弱,需要更多的保護,於是在保險方面也優先為孩子投保,卻忽略了大人,這是最嚴重的誤區。

大人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護傘”。如果只給孩子買保險,大人自己卻不買,那么大人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不會賠一分錢,這個家庭很可能會因此陷入困境,孩子將來的教育也得不到保障。所以我們認為,為孩子投保之前,大人應首先為自己投保。

誤區之二:只重教育不重保障

很多父母花大量資金為孩子購買教育金保險,卻不購買或疏於購買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將保險的功能本末倒置。

由於孩子年紀尚小,遭受意外傷害和生病住院的機率要比成人高很多。而父母通常又願意儘自己所能,為孩子提供最好的醫療條件,這樣一來,醫療費用的支出就會相當可觀。

因此,保險專家建議為孩子購買保險時的順序應當是:意外險、醫療險、少兒重大疾病保險。在這些保險都齊全的基礎之上,再考慮購買教育金保險。

誤區之三:保險期限太長自顧不暇

為孩子買保險時,保險期限應以到其大學畢業的年齡為宜,之後就應當由他自食其力了。

誤區之四:累計保額過多保障過剩

如果為孩子投保以死亡為賠償條件的保險(如定期壽險、意外險),那么累計保額不要超過10萬元,因為超過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費也無效。這是中國保監會為防範道德風險所作的硬性規定。

理賠條款

一、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並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契約約定的保險金額扣除已給付殘疾保險金和燒傷保險金後的餘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二、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並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體殘疾,本公司根據《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見附表1)的規定,按本契約約定的保險金額乘以該項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一項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於同一肢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並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因該意外傷害導致Ⅲ度燒傷,本公司根據《意外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見附表2)的規定,按本契約約定的保險金額乘以該項燒傷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燒傷保險金。

四、本公司給付的保險金以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本契約約定的保險金額時,本契約終止。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保險單中特別約定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事項;

二、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三、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四、被保險人自殺或故意自傷,但被保險人自殺或故意自傷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險人鬥毆、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七、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或注射藥物;

八、被保險人參加潛水、跳傘、攀岩、駕乘滑翔機或滑翔傘、探險、摔跤、武術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九、被保險人的產前產後檢查、妊娠(含宮外孕)、流產(含人工流產)、分娩(含剖腹產)、避孕、絕育手術、治療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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