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光浴:氣溫在22攝氏度以上,無大風時進行。以早餐後1—5小時最佳。小兒應躺在樹蔭或涼棚下,頭戴白帽,眼帶遮陽鏡。先曬背部,再曬身體兩側,最後曬胸腹部。
(3)溫水浴:小兒可從擦浴開始,從手臂、腳、退做向心性擦抹,至皮膚微紅為止。水溫從32—33攝氏度開始。嬰兒可降至26攝氏度,幼兒至24攝氏度。3歲以上小兒可淋浴,,水不可直衝頭部,每次20—30秒。水溫從33.5—36攝氏度開始,幼兒可降至26—28攝氏度,年長兒至24—26攝氏度,動作迅速,隨即用乾毛巾擦身至皮膚微紅。小兒適應淋浴、日光浴、空氣浴後才可開始游泳。學齡前兒童游泳時應有成人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