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生涯
他先在維也納大學學習哲學,求教於 F.布倫塔諾和 A.麥農門下,後在麥農建議下轉到格拉茨大學,1885 年獲得該校博士學位。1888-1896 年在維也納大學任職,1896-1900 年任德國布拉格大學哲學副教授,1900-1929 年任該校教授,在布拉格大學期間,威特海默曾聽過他的課。
心理學研究
厄棱費爾的心理學在其整個研究生涯中只占一小部分。他是奧地利意動心理學學派的成員,格式塔運動的主要先驅。阿西曾稱讚厄棱費爾和威特海默,認為這兩個人對他把格式塔用於社會心理學產生過重要的影響。
雖然一致認為格式塔心理學是由德國心理學家惠特海默於 1912 年在德國法蘭克福首創的,但是格式塔(Gestalqualrtüt)一詞卻是由厄棱費爾提出。在 1890 年論述音樂旋律知覺的著作 - 《論形質》里,他發展了馬赫的形質概念,首先提出了格式塔一詞。形質說是格式塔學派的前身,他試圖反對內容心理學的元素主義對知覺的解釋,用意動心理學常用的經驗的方法,探討空間和時間的形式究竟是一種新性質或這種性質的集合,他的結論是前說。他認為,對事物整體的知覺,不附於事物已有的元素中,應該成為一個新元素,即一個形質。例如:一支曲調是一個形質,當用不同的琴鍵(例如轉換不同的鍵)演奏時,它還是同一支曲調;但如果重新編排這些琴鍵,則該曲調就會變成不同的主題。這一觀察導致“轉換可能性”概念,它是形質的標準。
他認為形質是一種具有感覺和表象複合的新的屬性。例如,組成一個正方形的四條直線:現在的四條直線要大於剛才的四條直線,他稱之為“超總和性”的質。直線是正方形知覺的基本的感覺,因此就這個知覺而言,可稱為“基素”;合起來,便可說是組成一個“基體”。但是正方形並不附著於這些元素之內,只是它們組成基體之後,正方形才可呈現。形式既為直接的經驗的,當然應為一個新元素,即一個形質。後來,格式塔研究者堅持認為,要素或部分在整體中消失,而不是簡單的相加。鑒於這一理由,形質論是不受歡迎的。
他把形質分成兩類:時間的(音調、變紅、變冷)和非時間的(空間、音的混合、香味、運動知覺)。就此諸例而言,形質的存在可以獨立的變化;假使我們可改變基素的性質而不改變其形式,那么一個形質的獨立的存在便不復有可懷疑的餘地了。
他還認為基體和形質的關係可見於各種不同的平面之上。較高級的形質,可用低級平面的形質為其基素。較高的等級可得自比較,如以此曲和他曲相比;也可得自混合,如多音合成的曲調。需要指出的是,他並沒有說形質發生基素中的關係。四條直線顯然不能產生一個正方形,除非它們彼此有相當的關係。因此,人們易下一個結論,認為形質是一種關係,它不依賴基素而存在。但是厄棱費爾則認為形質附屬於基素,雖可不隨基素而變異,但不能有獨立的存在。這一點引起了後人的爭論。
主要著作
論感情和意志:1887
論形質:On Gestalt-qualities,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