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學對“怨”的診斷與治療

先秦儒學對“怨”的診斷與治療

《先秦儒學對"怨"的診斷與治療》由中山大學出版社出版,劉美紅著,從語言學和現象學兩個角度對“怨”感的本質結構和內在心理機制進行了剖析。從道德、藝術、社會三個層面闡述了先秦儒學中蘊含的“怨”的治療資源。先秦儒家也看到,不合理、不公正的社會制度和社會結構也會導致怨忿積聚,因此,怨的消弭與治療內在地涉及社會正義的實施以及怨忿情緒的社會疏導。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先秦儒學對“怨”的診斷與治療先秦儒學對“怨”的診斷與治療
《先秦儒學對"怨"的診斷與治療》首先從語言學和現象學兩個角度對“怨”感的本質結構和內在心理機制進行了剖析,認為“怨”是一種深藏於心的抑鬱痛苦、憤恨不平之情,是主體在生活的境遇中自感受傷卻又無力做出即時的報復回應,只好強抑情緒激動和情感波動而形成的生命情態。它潛藏著巨大的否定激情和破壞動能,既毒害個體的生命感覺、價值判斷和行為選擇,也會導致人際失和、社會失序。《先秦儒學對"怨"的診斷與治療》分別從道德、藝術、社會三個層面闡述了先秦儒學中蘊含的“怨”的治療資源。在先秦儒家看來,防治“怨”疾最根本的途徑就在於個體心性道德的提升和生命品質的轉化。同時,先秦儒家還十分重視利用詩、禮、樂等藝術形式對人們躁動不安的自然情慾進行安頓、陶冶與升華,使人在潛移默化中擺脫“怨”氣,養成溫文爾雅、從容平和的君子性情。另外,先秦儒家也看到,不合理、不公正的社會制度和社會結構也會導致怨忿積聚,因此,怨的消弭與治療內在地涉及社會正義的實施以及怨忿情緒的社會疏導。

本書目錄

導言第1章 文獻綜述1.1 文化治療學及儒家治療學的開展1.2 與“怨”相關的研究1.2.1 對“怨”感內在結構的研究1.2.2 中國學界對“怨”的關注第2章 “怨”的解析2.1 “怨”的語言學分析2.1.1 “怨”的“委曲”義——“怨”與“夕巳”、“冤”2.1.2 “怨”的“憤恨不平”義——“怨”與“恚”、“怒”、“恨”“慍”等2.1.3 “怨”的“蓄積”義——“怨”與“蘊”、“慍”2.2 “怨”的現象學分析2.2.1 “怨”的一般品質結構2.2.2 “怨”的表達及後果小結第3章 “怨”的病原診斷3.1 “放於利而行,多怨”——過度的欲望與“怨”疾的產生3.1.1 “放”、“利”、“怨”三個關鍵字的解讀3.1.2 欲望的內在結構與基本特性3.1.3 “放於利而行”與“多怨”3.2 自我中心主義——病態的自愛與“怨”疾的產生3.2.1 自我中心主義的基本特徵3.2.2 自我中心主義與“怨”疾的產生3.3 不當的苦難釋義與“怨”疾的產生小結第4章 “小人”與“君子”:“怨”的道德治療4.1 欲望的道德化——過度欲望的治療4.1.1 以義導利4.1.2 仁-義-禮4.2 自我中心主義的治療4.2.1 忠恕之道4.2.2 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4.2.3 以直報怨4.3 苦難的坦然承受與積極釋義4.3.1 德性與幸福的分疏4.3.2 一個具體的事例:“孔子厄於陳、蔡”小結第5章 詩教與禮樂:“怨”的藝術治療5.1 “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詩可以怨”——“怨”的詩教治療5.1.1 “詩可以興”5.1.2 “詩可以觀”5.1.3 “詩可以群”5.1.4 “詩可以怨”5.2 “君子有禮,則外諧而內不怨”——“怨”的禮儀治療5.2.1 定分止爭以去“怨”5.2.2 恭敬謙讓以去“怨”5.2.3 節文人情以去“怨”5.3 “樂至則不怨”——“怨”的音樂治療5.3.1 樂者,樂也5.3.2 樂從和小結第6章 公正與疏導:“怨”的社會治療6.1 社會公平正義的實施6.1.1 天下為公的價值原則6.1.2 各得其分的等級分配原則6.1.3 對鰥寡孤獨廢疾等社會弱勢群體的救助6.2 社會怨情的合理疏導6.2.1 “民情大可見”——社會怨情的嚴肅對待6.2.2 社會怨情的合理疏導結語參考文獻後記

作者介紹

劉美紅(1982-),湖南衡陽人,2000—2004年就讀於湘潭大學哲學與歷史文化學院,獲哲學學士學位;2004-2009年中山大學哲學系中國哲學專業碩博連讀,獲哲學博士學位;2009年7月進入星海音樂學院任教,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古代哲學,中國管理哲學、思想政治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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