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嫁”後“娶”

塔塔爾族的婚俗別具一格,即先把新郎“嫁”出去,然後再“娶”回來。 婚姻過程是,經媒人三番五次登門求親,女方家長若允諾,男方再向女方下聘禮,稱為“庫拉克綏雲切”,即給新娘從頭到腳的整套服裝。下過聘禮,即算訂婚。

簡介

先“嫁”後“娶” 先“嫁”後“娶”

傳承與發展

按塔塔爾人的傳統習慣,婚禮在新娘家舉行,即先把新郎“嫁”出去。結婚前幾天,男方要把為新娘製作的全部服裝、炊具、陳設和婚禮時食用的物品及自己的“嫁妝”送到女方家,其中包括給新娘父母的禮物(稱“克以特”)。等到新婚之夜,新郎就正式“嫁”過去了。

“出嫁”的儀式也頗為有趣。這天,新郎在伴郎及親朋好友的陪同下,坐上馬車,青年人拉手風琴,興致勃勃地唱起塔塔爾流行歌曲“幾爾”,一路上歌聲、琴聲、口哨聲、吶喊助興聲連天,浩浩蕩蕩地前往女家成親。當夕陽西下,新郎和伴郎們一行人等來到新娘家。這時先要繞著院落轉一圈,然後才到門前。而此刻女家大門都緊閉著,新郎要獻禮物才能進去。以後,新郎進房門,到床邊,吃飯,都要送喜錢。

結婚儀式接伊斯蘭教教規進行,先由阿匐誦經,並詢問新婚夫婦是否願意,待男女雙方回答“願意”之後,再由阿匐將一杯糖水域蜜水)送給新郎和新娘共飲,象徵甜甜蜜蜜白頭到老,禮畢人洞房。第二天早上新郎要拜見岳父母,回家舉行宴會,並舉辦各種文娛活動,晚上再回到岳父家。

婚後,新郎和新娘都要在女家住一個時期,有的三個月,有的半年,有的甚至要生過一個孩子以後才回到男家。

塔塔爾族對待女婿如同對待親生兒女一樣熱情。在女方家居住期間,岳父、岳母要拿出上好的食品款待女婿,使女婿感到生活在女家就如同生活在自己家裡一樣溫暖。

當新婚夫婦回男家時,新娘的嫁妝要全部帶走。將到男家時,男方親友要用繩子攔住新娘的去路,新娘要獻糖果等物,方可放行、新娘回到夫家,男方親友向新娘身上撒糖果,並舉行宴會,盡情娛樂,以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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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接近尾聲,人們唱起了婚禮歌,歡送光臨的客人:不辭辛勞的遠方來客/為婚禮增添了歡樂/祝你們返回時一路平安/願我們在別處的婚禮上重逢相見/婚禮慶典這樣解散/是因為天色已經很晚/回不了家的客人們/請在我們的洞房裡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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