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豐七年

福建路轉運副使王子京,奏準福建茶葉仍舊施行榷法,建州歲榷300萬斤,南劍州歲榷20萬斤。 哲宗繼位(1086年),王子京被以“買臘茶抑民”罪罷職,遂改行通商。

福建路轉運副使王子京,奏準福建茶葉仍舊施行榷法,建州歲榷300萬斤,南劍州歲榷20萬斤。哲宗繼位(1086年),王子京被以“買臘茶抑民”罪罷職,遂改行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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