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志

元志

元志,北魏,為洛陽令。才華橫溢,拒敵於外,保一方平安。

基本信息

簡介

元志,字猛略,河間拓跋齊孫。

人物活動

少清辯強幹,歷覽書傳,頗有文才。為洛陽令,不避強御,與御史中尉李彪爭路,俱入見,面陳得失。彪言:御史中尉避承華車蓋,駐論道劍鼓,安有洛陽縣令與臣抗衡?志言:神鄉縣主,普天之下誰不編戶?豈有俯同眾官,避中尉?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及出,與彪摺尺量道,各取其半。高祖謂邢巒曰:“此兒竟可,所謂王孫公子,不鏤自雕。”巒曰:“露枝霜條,故多勁節,非鸞則鳳,其在本枝也。”員外郎馮俊,昭儀之弟,恃勢恣撾所部里正。志令主吏收系,處刑除官。由此忤旨,左遷太尉主簿。俄為從事中郎
車駕南征,高祖微服觀戰所,有箭欲犯帝,志以身障之,高祖便得免。矢中志目,因此一目喪明。以志行恆州事。世宗時,除荊州刺史,還朝,御史中尉王顯奏志在州日,抑買良人為婢,兼乘請供朝。會赦免。肅宗初,兼廷尉卿。後除揚州刺史,賜爵建忠伯。志在州威名雖減李崇,亦為荊楚所憚。尋為雍州刺史。晚年躭好聲伎,在揚州日,侍側將百人;器服珍麗,冠於一時。及在雍州,逾尚華侈,聚斂無極,聲名遂損。
莫折念生反,詔志為西征都督討之。念生遣其弟天生屯隴口,與志相持。為賊所乘,遂棄大眾奔還岐州。賊遂攻城。刺史裴芬之疑城人與賊潛通,將盡出之,志不聽。城人果開門引賊,鎖志及芬之送念生,見害。前廢帝初,贈尚書僕射、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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