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二)負責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制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建立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七)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丹東市委辦公室 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元寶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丹委辦發[2010]9號),設立丹東市元寶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正科級建制,列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能。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對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起草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制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建立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提出發布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承擔區級計畫生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人員編制6名(均為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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