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丹東市委辦公室 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元寶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丹委辦發[2010]9號),設立丹東市元寶區發展和改革局,正科級建制,為元寶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將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局承擔的研究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交通管理相關職責,整合劃入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區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研究分析全區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監測、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全區經濟運行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區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全區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申報、審核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
(四)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全區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推進全區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協調解決全區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六)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七)負責編制區內交通基礎設施發展規劃;負責區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綜合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物價綜合管理工作,參與制定財政、金融發展對策、土地政策和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全區物價巨觀調節和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