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律

優先律(law of priority)是國際上生物命名的一條原則。一個分類單元的有效學名應當是符合“國際動(植)物命名法規”規定的最早的可用學名,它對於所有在它之後提出的名稱來說,擁有優先權。

優先律(law of priority)是國際上生物命名的一條原則。一個生物分類單元的有效名稱應是符合“國際動(植)物命名法規”規定的最早的可用名稱。在生物系統分類描記過程中,某一分類單元常被命名予不同的學名,如Cyrtospirifer曾先後被命名為Cyrtospirifer、Sinospirifer、Centrospirifer、Grabauispirifer、Eurytatospirifer 等,形成大量的同物異名,十分紊亂。根據優先律僅其中符合命名法規最早刊布的一個可用名稱是其有效名稱,即Cyrtospirifer,解決了生物分類命名中的這種重複、紊亂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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