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林業、水利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農業、林業、水務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規劃和計畫。指導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研究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和指導措施;管理全市森林資源,指導全市生態公益林的建設、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組織制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監督全市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監督灌區建設、節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為主的水力發電工程以及農村小水電的管理與運行;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水庫移民工作;負責全市城鎮供水、農村飲水的指導和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村能源建設規劃、計畫;組織、指導農村能源建設工作;負責農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種子苗木、農藥生產經營許可;組織協調全市種子、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組織全市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獸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組織、協調、監督全市動植物的防疫、檢疫、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以及國家保護的珍稀野生動植物工作;負責飼料資源的開發和飼料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林業、水政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處理農用地、林地、水事糾紛;負責對全市農業、林業、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檢查監督;承擔市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黨政辦公室、計畫財務科、種植業管理科、農村經濟管理科、營林科技科、森林資源管理科、政策法規科、水務科、水務建設與管理科等9個科室,三防辦、綠化辦、防火辦、野生動植物保護辦等4個單位掛靠科室管理,轄管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室、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森林公安局、森林植物檢疫站、林業科學研究所等20個下屬單位,農技中心、農機中心、畜牧獸醫局為農委隸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