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繁體 僑寄灋拼音 qiáo jì fǎ
注音 ㄑㄧㄠˊ ㄐㄧˋ ㄈㄚˇ
兩晉之交,北地人為避戰亂,紛紛遷居南方,依大臣王導議,在南方士族勢力較弱的地區,設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北方遷入的士族和民眾。僑人不列入當地的戶籍冊,他們只受僑州郡縣的管理,不負擔國家的賦稅和徭役。此法稱為“僑寄法”。參閱范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五章第一節﹑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三冊第四章第一節。
“僑寄法”起源
西晉“八王之亂”後,北方各少數民族爭奪中原,戰爭風雲席捲北方,漢族遭到大規模屠殺,造成北方漢族大量向長江南部遷徙和逃亡的局面。東晉初期,北方逃到江南的人共約九十多萬,約占當時北方人口的八分之一。據史籍《晉書》記載:“永嘉之亂……幽、冀、青、並、兗五州及徐州、淮北流人相率過江淮,(元)帝並僑立郡縣以司牧之……”當時,南方地區地廣人稀,北方士族連同政治上、經濟上依附於他們的部曲、徒附、奴隸、佃客等到了南方,都根據王導制訂的“僑寄法”,在南方占地群居,並按北方原籍郡縣名另設郡縣政府,安置南逃的文武官員,保持原來的一套政治機構。當時的揚州所屬地區內,僑郡縣大都在丹陽、晉陵、廣陵等郡境內。據史籍《宋書》記載:長江下游一帶的南方,就有三十三個僑郡,七十五個僑縣。蘭陵郡(今阜通鎮)就是其中的一個。這個地區約相當於今丹徒、丹陽、武進西部(以今湯莊鄉的蘭陵溝為界)和運河北部的沿江地區。據地方志記載:最先逃來阜通鎮一帶建立蘭陵僑郡縣的,是東晉的淮陰令蕭整。蕭氏為蘭陵望族,按照“僑寄法”,遂命名為蘭陵郡,為區別於原籍北蘭陵,東晉元帝大興元年(公元318年)置南蘭棱郡縣。
東晉後期,士族利用“僑寄法”兼併土地,挾藏人口,弊病日甚。桓溫當宰相時,曾廢“僑寄法”,實行“土斷法”,受到南逃士族的反對,沒有行得通。他的兒子桓玄為相時,也沒有行得通。劉裕為相時,上表給東晉帝,力陳“僑寄”之弊和“土斷”之利;到他自己當了宋帝,就堅決廢僑郡、縣,實行土斷。令北方來的士族民眾,均就所居地為土著,與南方土著同等待遇,依界土斷。這樣一來,大部分僑郡、縣從此省去,“惟徐、兗、青三州居晉陵者,不在土斷例”。由此可見,當時蘭陵郡、縣並未因實行土斷法而廢去,獨得保留,是個例外。史書上沒有說明是什麼原因,這也許與蕭卓之女嫁於劉裕之父,蕭氏人在朝中握有軍權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