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債法總論》是“民法精品系列教材”的一部,由楊立新獨自撰寫。《債法總論》在總結國內債法總則教材編寫經驗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國內外債法總則研究的最新成果,緊密結合我國債法總則司法實踐及教學經驗,全面構建債法總則的理論體系,富有創建性地提出了我國債法總則的基本結構是由債與債法、債的發生、債的流轉和債的保障四個部分構成。在具體內容上,本書按照上述結構分為四編,對債法總則的全部內容進行全面闡釋,重點說明債的請求權,債的發生原因中的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債的流轉中債的標的、債的種類、債的轉移、債的變更和消滅,以及債的保障中的債的擔保、保全和違反債的責任。全書構思新穎,結構完整,邏輯嚴密,語言簡潔、樸實、流暢,作者把債法總則的基本原理及規則與司法實踐及糾紛處理緊密結合起來,既有對債法總則基本知識點的詳細閘釋,又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作為說明的基礎,特別適合法律院系的教學需要。作者具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債法總則理論修養,提出了很多新穎的學術觀點和具有實用價值的適用規則,對理論研究具有借鑑意義,對司法實踐具有指導意義。《債法總論》既適合作法律院系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也適合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作為辦案指導教材閱讀。
內容提要
傳統債法總論的著作在介紹債法基本規則時,常因追求嚴謹而顯得呆板。在讀者學習債法總論時,遇到錯綜複雜的法律關係時,常會感到難以理清思路,令人學而生畏。本書寫作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從讀者的角度出發,突破傳統債法的論述模式和結構,側重以實例及分析、提問及練習題穿插到正文中去的方法,輕鬆活潑地呈現民法的另一面貌,使讀者時時刻刻以喜悅、進取的心情學習法律。
本書是海峽兩岸民法學交流的成果,它以介紹我國大陸債法為主線,將我國台灣地區債的規則——切入,科學、有效地銜接了我國大陸地區債法現有的相關法律規範與我國台灣地區債法研究的理論,並對兩者作了比較分析。方誌平和李淑明二位作者協力合作之本書,將使讀者在收穫知識的同時得到更多的學習樂趣。
作者簡介
方誌平,民商法學博士,1978年1月23日生。江西臨川人,於1996年考入北大法學院,本科畢業後在北大法學院攻讀民商法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o2006年博士畢業後在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任教,兼北大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外聘導師。已出版個人專著<保險契約強制規則研究》,並公開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學習以及研究的興趣和偏好是民法、物權法、契約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等。
目錄
序一
序二
第一章 債的發生原因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
第一節契約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
一、契約的成立
案例1
二、締約過失
第二節 無因管理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
一、無因管理的體系構成
案例2
二、適法無因管理
案例3
三、不適法無因管理
四、不真正無因管理
案例4
第三節 不當得利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
一、不當得利的類型化標準——給付類型
案例5
二、不當得利的類型化標準——非給付類型
案例6
三、不當得利之效力——客體
案例7
四、不當得利之效力——返還範圍
案例8
第四節 侵權行為
導讀——幫助你了解制度起源與規範目的
一、構成要件
案例9
二、法律效果——客體
案例10
三、法律效果——範圍
案例11
四、構成要件——權利——人身權
案例12
五、特殊侵權行為
案例13
六、侵權請求權與不當得利請求權
案例14
七、侵權行為責任VS.契約責任
案例15
第二章 債的效力
導讀——幫助你建立體系
第一節債務不履行
一、債務不履行的基本結構——兼論與其他法律體系的關係
案例16
二、給付不能
……
第三章 債的消滅
第四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五章 債的移轉
法律文本縮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