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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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代位權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全制度的一種。所謂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法律特徵 構成要件 建立意義 效力 條件 -
稅收代位權
稅收代位權,是稅收保全法的重要內容,是指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而對國家稅收即稅收債權造成損害時,由稅務機關以自己的名義代替納稅人行使其債權的權力。
概述 由來 性質 行使要件 條件 -
債權人的代位權
債權人的代位權,是債的保全制度的一種。我國《契約法》第一次明確規定了代位權制度。所謂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應當行使卻不行使其對第三人(次債務人)享有...
概念 標的 債務人權利 成立要件 行使效力 -
代位權訴訟
代位權訴訟作為一種有效的債的保全措施,即:“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
法律規定 當事人 管轄問題 訴訟標的 權利限制 -
稅收代位權制度
所謂代位權的客體,是指稅務機關行使代位權的對象,也就是稅務機關的代位權應針對債務人的哪些債權行使。 首先,要求納稅人和其債務人之間存在著合法的債權,這是...
概述 由來 性質 行使要件 條件 -
代位權
代位權亦稱“代位求償權”。東道國政府對其境內的外國私人投資須予以保證。如果外國投資者在某國的投資因政治原因而遭受損失,由投資國政府(一般通過海外投資保證...
特點 成立要件 行使 效力 司法解釋 -
債權人代位權糾紛
債權人代位權糾紛是指在債務人怠於行使自己的權利的情況下,債權人為實現債權,直接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向第三人行使債權而產生的糾紛。
理解與實用 關聯法規 -
代位權訴訟制度
傳統理論中代位權行使的後果是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歸於消滅,而我國現行立法則宣布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係統統消滅,而在...
當事人問題 管轄問題 訴訟標的 當事人權利限制 判決既判力 -
債權人
債權人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人和供應商。他們或者給予了公司貸款,或者為公司提供了存貨物資和設備。作為債權人,他們最關心的莫過於是否能及時獲取貸款本息和收...
代位權 免除債務 債權轉讓 撤銷權 債權憑證 -
債權人撤銷權
債權人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所實施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契約法》第七十四條 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簡介 性質 成立條件 行使 行使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