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初現於漢代的楷書的書寫結構,之後結構變化少,沿用至今。
繁體字在中國大陸一直使用到1964年之後,由簡化字取代,經官方公布法案,除了特殊場合之外,停止使用。
繁體字目前通行於台灣、香港、澳門以及海外,特別是美國、歐洲與大洋洲和印度洋上島國的一些華人社區。
套用
在中國大陸地區和新加坡、馬來西亞,一部分民眾可對繁體字完整閱讀,但書寫多用簡化字。
大五碼為繁體中文最常用的 電腦編碼;常用的簡體中文編碼為GB 2312、GBK或GB 18030。在GB 18030和Unicode下可以同時使用繁體字、簡化字和傳承字。
在文字學上,繁體字可以完整正確地表示出中文字的六書里,屬於獨體造字法的象形與指事,與屬於合字造字法的會意和形聲,這四種造字原則。部分簡化字則較難直接表達出中文字的此一特性。原因在於繁體字在創造的過程中人們根據其系統編寫了六書,而後又以六書所寫的作為標準繼續造字。
自近代中國起,提倡漢字簡化的人,大都認為繁體字筆劃複雜,書寫較不便利,有時難於學習。然而亦有贊成完全使用繁體字的人,使用繁體字地區的識字教育率高和閱讀文言文學較不會出現誤解等優點。
同時,由於電腦打字輸入的普及,簡化字書寫便利的優點也逐漸淡化,取而代之的是繁體字字形保留較完整易於快速辨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