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頻率和持續時間法
正文
分析電力系統可靠性的一種基本方法。稱簡F&D法。在發電系統可靠性估計中用得最為廣泛。這種方法是在1958年末由H.霍爾珀林、H.A.阿德勒等人提出,後來由R.J.林里等人作了改進。頻率和持續時間法的主要內容是在平穩狀態下建立起狀態機率、狀態頻率和狀態持續時間的相互關係。狀態i的機率Pi是指平穩狀態下的機率;頻率fi是指系統在平穩狀態下,每單位時間裡停留在狀態i的期望次數;持續時間Di指系統停留在狀態i的平均持續時間。它們之間的基本關係是:
頻率和持續時間法的基本概念適用於任何規模系統的長期的或平均的行為,不適用於與時間有關的頻率。用頻率和持續時間法來評估發電系統的可靠性時,不但能評估故障是否發生,而且可以評估故障的嚴重程度。因此得到廣泛套用。F&D法考慮的機組停運容量模型要求比較精確,負荷模型一般要考慮日負荷曲線的變化,因而計算量增加。